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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父、兄之死,两代情仇
发布时间:2024/8/20  阅读次数:45  字体大小: 【】 【】【

家事:父、兄之死,两代情仇


爱新觉罗·济尔哈朗,生于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卒于清顺治十二年五月初八日(1655年6月11日),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同母弟舒尔哈齐第六子,第一代和硕郑亲王。

“济尔哈朗”是一个蒙古名,意思是“幸福、快乐”。直到今天,蒙古人起这个名字的人还很多。一个满族人,为什么取了一个蒙古名呢?

满族在入关(1644)以前,主要生活在我国东北地区的东部,西部则是蒙古族的传统活动区域。历史上,东北平原与蒙古草原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天然屏障,两个民族互相交往,不仅在血缘上彼此融合,文化上也有许多交流。满族人取蒙古名,就是这种交流的一个侧面。像济尔哈朗的二哥叫“阿敏”(意为“气息”、“生命”),努尔哈赤的第五子叫“德格类”(意为“紧身短上衣”),第八子皇太极(即清太宗)又名“阿巴海”(意为“尊如兄长”),也都是取的蒙古名。

济尔哈朗从呱呱落地时起,即被父母寄予良好祝愿,希望他一生快乐幸福。他37岁受封和硕郑亲王,45岁与睿亲王多尔衮同为辅政叔王,辅佐幼帝福临。福临亲政后,又晋封叔和硕郑亲王。

他经历了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到57岁寿终正寝时,其他同辈诸王早已先他而去。济尔哈朗的晚年,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生前死后,备极荣光。在清初诸王中,他虽不是最耀眼,但至少是最幸运的一位。

在清初爱新觉罗皇族中,济尔哈朗的家世很特殊。他的父亲舒尔哈齐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亲弟弟,但舒尔哈齐本人以及济尔哈朗的三位兄长,却先后为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所害。两个家庭,本为骨肉至亲,却形成父一辈子一辈的积怨。济尔哈朗12岁时被努尔哈赤收养,对于他来说,努尔哈赤既是伯父兼养父,又是加害父亲的仇人。面对两个家庭间的情与仇,济尔哈朗如何做出自己的选择,实际决定了他后来的命运。

父亲舒尔哈齐之死努尔哈赤兄弟5人,他居长,和三弟舒尔哈齐、四弟雅尔哈齐为同母所生。还有庶弟穆尔哈齐,幼弟巴雅喇,为继母和庶母所生。舒尔哈齐生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比努尔哈赤小5岁。他的幼年同努尔哈赤有着相近的经历,5岁丧母,受继母那拉氏虐待,青少年时代经常随兄出外谋生,历尽艰辛。但在这过程中他也锻炼了体魄,增长了智慧。

明万历十一年(1583)起兵时,努尔哈赤还不过是建州女真中一个噶栅(村屯)的首领。外有强敌环峙,内有宗族戚友的迫害,处境极其险恶。当时成为他得力助手的,只有几位胞弟。雅尔哈齐去世早,舒尔哈齐被努尔哈赤依为臂膀。

在以后的十余年里,舒尔哈齐经历了数十次战斗。清朝史书说他“自幼随征,无处不到”。因作战英勇,颇得部众拥戴,人们尊称他为“达尔罕巴图鲁”。巴图鲁,蒙古语,意为“勇”、“勇士”,一向是蒙古族中勇武者的美号。“达尔罕”,原为漠北游牧民族的武职官号。元代,蒙古人只有大汗本人或其子孙有特殊贡献者始有荣受此号的资格,且享有种种特权。明代,蒙古对建立军功的勇士,才颁给此号。舒尔哈齐的双重勇号虽然都是借自毗邻的蒙古,却足以说明他的勇武及其在部落中的崇高地位。

努尔哈赤兄弟同仇敌忾,加快了战争胜利的步伐,而战争的顺利发展,也加强了两兄弟的权势。16世纪末,他们在抚顺以东苏子河畔的烟囱山麓(今辽宁省新宾县旧老城)占山为王。努尔哈赤拥有万余众,酋长150余名,战马700匹;舒尔哈齐拥有5000余众,酋长40余名,战马400匹。两人平日各聚属下著甲练兵,出征时分别召集兵丁。当时的舒尔哈齐雄心勃勃,踌躇满志。访问过当地的朝鲜使者曾记载说,在舒尔哈齐的家门上,贴着一副“迹处青山,身居绿林”的对联。这个小小的细节说明,舒尔哈齐经常往来汉人地区,对汉人的文化相当了解,他大概熟读《水浒》、《三国》之类的演义小说,不仅以绿林豪杰自诩,且以“迹处青山”的处境解嘲。

但是,随着势力的发展,兄弟间的裂痕开始出现。努尔哈赤不希望弟弟的势力过于强大,威胁自己的地位;舒尔哈齐也不甘心永居兄长下风,而希望独立发展自己的力量。万历三十七年(1609)初,舒尔哈齐决心离开努尔哈赤。他串通好了长子阿尔通阿、次子阿敏、三子札萨克图,携部出城,前往一处叫做黑扯木的地方另造新城。努尔哈赤闻讯大怒,预先派人截断道路,设计将舒尔哈齐囚禁。他还不善罢甘休,又下令将两个侄子——舒尔哈齐的长子阿尔通阿、三子札萨克图处死。据说,本来还想处死阿敏,只是由于皇太极等人极力劝阻才免其一死。舒尔哈齐被囚禁2年后死去,时年48岁。

关于舒尔哈齐的死因,清朝史籍讳莫如深,但同一时期的明朝与朝鲜史书都有记载,证实是被努尔哈赤所害。舒尔哈齐死后43年,即顺治十年(1653),这时济尔哈朗已是清朝辈分最高、地位最显赫的亲王,年轻的顺治帝福临显然考虑到了这一点,不仅恢复了其父舒尔哈齐的名誉,还追封他为和硕庄亲王。

舒尔哈齐共有9子,除长子、三子被害,其余诸子均被努尔哈赤收养。父亲被囚时,次子阿敏25岁,四子济尔哈朗12岁。一个已是成人,一个还是孩童,从后来的结局看,父兄的死,对他们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兄长阿敏之死舒尔哈齐被害19年后(即后金天聪四年,1630),在两个家庭间,又爆发了新的冲突。天命十一年(1626),清太祖努尔哈赤死,八子皇太极受诸贝勒推举继承汗位。4年后,他基于加强汗权(皇权)的需要,断然幽禁了济尔哈朗的哥哥阿敏。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头说起。

阿敏生于明万历十四年(1586),父亲被囚时他侥幸免于一死,从此跟随伯父努尔哈赤南征北战。阿敏作战勇猛,战功卓著。天命元年(1616),努尔哈赤称汗建国(大金国,史称后金),封阿敏为和硕贝勒,参与国政。在四大和硕贝勒中,依齿序阿敏位居第二,称二贝勒,地位仅次于努尔哈赤的第二子大贝勒代善。

阿敏战功卓著,地位很高,为什么却很快与新汗皇太极反目成仇?

第一,对于父亲的死,耿耿于怀。努尔哈赤生前,阿敏畏于伯父的威严,不敢流露异志,一旦堂弟皇太极继位,他便无所顾忌。有一次,他居然对皇太极说:“我与众贝勒共议你为汗,你即位后,让我出居外藩就行了。”阿敏的要求令皇太极颇感震惊。由于皇太极和众贝勒的一致反对,阿敏的谋划没有得逞。阿敏还在众贝勒中扬言:“我怕谁?他(指皇太极)能把我怎么样?”这些桀骜不逊的言语,矛头直指皇太极,其间还夹杂着对先汗的宿怨。

第二,出征朝鲜,欲行分裂。天聪元年(1627),阿敏奉命率师征朝鲜,直逼朝鲜王京,朝鲜国王被迫求和。阿敏往征朝鲜,真实的用意可能在于自立门户,所以当朝鲜国王接受和议条件后,他并不急于退兵,而是对随行的诸贝勒说:“你们愿意回去就自己回去,我是打定了主意要进朝鲜都城,我一向羡慕明朝皇帝与朝鲜国王居住的宫殿,无缘得见,现在既然来了,一定要进去看看。”他甚至打算在朝鲜屯居久住,不再归国。但他的意图遭到其他贝勒的一致反对,其中包括他的亲弟济尔哈朗。阿敏欲留不能,怒不可遏,纵兵掳掠三日而归。

第三,心怀异志,态度专横。阿敏生性卤莽,口无遮拦,常在大庭广众中散布怨言,诸如:“我何故生而为人?”“还不如山上的一棵树,或者坡上的一块石头”,“即使被人砍伐为柴,甚至被野兽浇上一泡尿,也比现在的处境强”。这些话不仅是牢骚,也是对皇太极的影射,说明阿敏心怀不满,态度跋扈。阿敏还向叔父贝和齐说,自己在梦中被努尔哈赤捶打,但是有黄蛇护身。这显然是在暗示自己是真命天子,包藏着篡夺汗位的野心。

第四,带兵出征,兵败弃城。天聪三年(1629)十月,皇太极亲统大军征明,攻克了山海关内的永平(河北卢龙)、滦州(河北滦县)、迁安、遵化四城。次年三月,皇太极派阿敏率军前往驻守。阿敏到永平不久,明兵反击,后金军队连战失利,损失惨重,阿敏惊慌失措,弃城而逃。逃跑前,他下令将城中汉族降官降民全部屠杀,财产洗掠一空。

阿敏平日妄自尊大、专横跋扈,积怨甚多,这次大败而归,受到举国上下的谴责。皇太极乘机利用此事,拔除了这个眼中钉。

皇太极在精心罗织的16条罪状中,首先列出的一条大罪是:“(太祖在时)挑嗾其父,欲离兄汗。”其他重罪还有“自视为汗,欺凌在下诸贝勒”“丢弃永平,残杀降民”“使恶名扬于天下”等等。经议政王大臣会议,阿敏应当处斩。皇太极则下令免死,改为囚禁。3年后,有汉官以阿敏“自怨、自艾,悔不可及”为由,奏请皇太极效法周文王,赦免阿敏,让他戴罪立功。但皇太极没有接受。阿敏被囚,客观上为皇太极加强汗权扫清了道路。这个事件,实际是双方矛盾逐步激化所致。阿敏被囚10年后,死在狱中,终年55岁。他的命运,与其父简直如出一辙。

济尔哈朗的父、兄先后被努尔哈赤父子囚禁致死,但他却没有流露过像阿敏那样的积怨。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父亲被囚时,济尔哈朗只有12岁,实际是在伯父家长大的。他不仅对伯父的养育感恩戴德,与诸位堂兄堂弟也亲如手足。

另外,阿敏性情暴躁,为人专横,济尔哈朗却生性宽厚,处世谨慎。由于秉性不合,济尔哈朗与阿敏的关系日益疏远。有两件事可以证明:

第一件,天聪元年征朝鲜,阿敏想久居朝鲜自立,济尔哈朗不赞同其意见,而是与其他贝勒一起坚持战前的决策,与朝鲜议和盟誓后罢兵回国。这年济尔哈朗28岁,在大是大非上已有独立的判断。

第二件,天聪四年,皇太极命阿敏率兵替代镇守永平的济尔哈朗,阿敏却节外生枝,请求与济尔哈朗同驻永平。皇太极以济尔哈朗“久驻当地,辛苦可念”为由而婉拒。为此,阿敏大为不满,对送行的诸贝勒说:“先汗(努尔哈赤)在时,曾命我弟与我同行,今上(皇太极)即位,乃不令与我同行。我到永平后,一定留他同驻。若他不从,我当用箭射他!”送行的贝勒赶忙予以制止,他却越说越气,最后干脆抬起胳膊大声说:“我自己杀我弟弟,谁能把我怎么样?”这一方面反映了阿敏的专横,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对济尔哈朗早有不满。

阿敏获罪后,其名下的镶蓝旗转归济尔哈朗所有,济尔哈朗由此成为地位最高的八大和硕贝勒之一。他还继承了阿敏的庞大家产和人口。可见,阿敏的获罪,对济尔哈朗不仅没有伤害,反而成为最大的受益人。不久,济尔哈朗率领诸弟和子侄辈一同发誓:“我父、兄行为有罪,自遭报应。如果我们认为有罪的父、兄做得对而产生异心,一定不得好死!”这确实不是他希图自保的无奈之举,而是发自肺腑的誓言,印证了他一贯的态度。

崇德元年(1636),清太宗皇太极把国号“大金”改为“大清”,济尔哈朗晋封和硕郑亲王。与其父、兄的悲剧命运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济尔哈朗在皇太极执政的17年中从未受到过责罚,在政治上也是一帆风顺,这种情况在他的同辈兄弟中也不多见。这可能得益于他处事的精明和审慎,当然也可能是由于堂兄皇太极对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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