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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洋务运动期间,有一批西方人深深地卷入了中国的社会生活。他们中有的掌握了税收大权,如总税务司一职及各海关的主要负责人长期以来都由洋员担任;有的则担任军事顾问、教官,帮助中国组建近代海陆军,英国军官琅威理甚至受任为北洋水师的副提督(副司令);而当时被称为洋务的各重要建设项目如造船、机器制造、铁路、电报等也几乎都离不开西方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中为数更多的人则活跃在文化教育领域,其中多数是传教士,但又分别充任各类学堂的教习,或长期从事翻译出版等活动。简单地说,洋务运动与在华西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海内外学人对此已作了大量研究,但仍有许多重大问题有待进一步弄清。问题之一是如何从总体上恰当地评价他们的活动?这是个不太容易回答的难题。这些外国人流品不一,地位各异,而每一个人的活动又是多方面的,其思想在不同时期往往有变。不过,这并不等于没有轨迹可寻。
本文拟对其中的一些方面作些探索,也许对全面回答这个问题有所助益。
翻检历史资料人们不难发现一个历史事实,在整个洋务运动期间,西方在华人士在重要的历史关头曾一再向中国政府提出许多重要的建议或忠告。
第一次系统地提出改革中国内政外交的建议的是担任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的《局外旁观论》(同治四年九月十八日作)和署理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的《新议论略》。两个文件于同治五年(1866年)二月递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奉上谕交各地督抚详慎筹划,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湖广总督官文斥之为“包藏祸心”,江西巡抚刘坤一则认为“断不可从其所请”,两广总督瑞麟和广东巡抚蒋益澧则说“自强之道,不待外求”,“毋庸变其法”,闽浙总督左宗棠则认为只学西方的造船便可,洋人的来福枪还比不上广东的鮝枪,包括电报在内“奇巧之器甚多,然皆美观而不适用”。这些人在清代大吏中不是以顽固著称的人物,他们尚且如此反感,确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文化现象。甚至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中国大陆有些史家仍认为英国人的建议负面价值是主要的,他们不过是“要求清政府遵守不平等条约,举办有利于列强扩大侵略的事业”。(《中国近代史词典》第730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
那么,两位英国人究竟说了一些什么呢?
第一,由于虚文粉饰和腐败成风,中国已陷入非常危险之境地。首先是官场十分腐败,外省臣工“尽职者少,营私者多”,京官则“名望公正者苦于管辖甚多,分内职分反无讲求之暇;部员任吏胥操权,以费之有无定准驳,使外官清廉者必被驳饬”。财政困难的原因在于“官之下取于民者多,而上输于国者少。”(赫德:《局外旁观论》,《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十,第14、18页。)军队则“平时拉弓举石,只讲架式,股肱怠惰,止得养鸟消遣”。(赫德:《局外旁观论》,《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四十,第14页。)教育制度早已过时,士人所学非所用,“诗文非不精通,使之出仕,而于人所应晓之事,问之辄不能答。”(同上第15页。)腐败带来恶果,“种种非是,以致万国之内,最驯顺之百姓竟致处处不服变乱。”(同上。)如不急图改变,潜伏着亡国和被瓜分的危险:“盖中华果致终衰亡时,……一国干预,诸国从之,试问将来中华天下,仍能一统自主,抑或不免分属诸邦?此不待言而可知。”(威妥玛:《新议论略》,同上书,第27页。)
第二,中国处理对外事务不当。30年来在处理对外关系中以天朝礼义之邦自居,不能与外国及外国人平等相处,导致许多纠纷,数次失和。“居官者初视洋人以夷,待之如狗……似此各情,皆由智浅而欲轻人,力弱而欲伏人。”(赫德:《局外旁观论》,同上书,第15-16页。)
第三,中国必须改革。为此,必须以竞争前进的进化论代替循环复古的怪论。“中华之患,悉如一年之中,四季转环,考其兴衰始终,皆同一律……尤有人云:尧舜之时为最。……盖查进化之约,英法俄美各国,以其五百年前与千年以前相比,五百年景况较前甚强;以目今与五百年前相比,则目今较五百年前愈强。又念自古以来,四海之内,无论何国,不欲较比邻邦尽心勇进齐驱,未闻不为邻邦所并。”(威妥玛:《新议论略》,同上书,第34页。)同时,要看到改革与否关系中国的生死存亡:“止有国政转移,无难为万国之首。若不转移,数年之内,必为万国之役。”(赫德:《局外旁观论》同上书第22页。)而且应该由中国主动改,否则就有碍于中国的主权:“设或代为之时,用外国之人,使中国之财,将中国置之不问,犹得谓之自主乎?”(威妥玛:《新议论略》,同上书第35页。)
第四,中国维护国家独立的基本道路就是学习西方,借法自强,并与外国和睦相处。用他们的话说是:“中国自主之要,一在借法兴利除弊,以期内地复平。若论其二,立宜设法更求外国和睦。如果不能立派代国大臣往外驻扎,亦宜设法使其免疑见轻。”(同上第31页)和睦相处之道,除尽早派出使节外,关键是应“照约办理”。(赫德:《局外旁观论》,同上书第18页。)
此外,他们对如何学习西方及各种应兴应革事宜也提出了许多具体建议。
时间已经过了120多年,回首话当年,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些意见呢?
公正地说,这些意见大部分是切中时弊的箴言。当时的军队和政府机构已经腐败不堪,中国面临着巨大的危险,要走出困境、维护国家独立,唯一的道路就是学习西方、变法改革。今天看来,这些都已洞若观火。
可是,史学界对他们的建议的看法实际有很大的分歧。这主要出于对三个问题的不同认识:
一是中外“失和”的原因,在这些洋人看来主要是由于中国妄自尊大、不愿打开大门并与外国人平等相处,而我们的多数史家则强调这是西方侵略的后果。其实,这两个原因是并存互补而不是互相排斥的。一部中国近代史,既是侵略与反侵略的历程,又是由宗法专制的中世纪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的艰难历程。这些洋人连鸦片战争的侵略性和非正义性都不敢正视,一味谴责中国的不足,这当然与历史实际不符。不过,假如我们走上另外一个极端,不承认清代统治集团中世纪式的愚昧在对外关系上的表现,同样也与历史实际不符。这些洋人对中外关系的分析是片面的,可是,如果不求全责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仍不失为有益的忠告。
二是怀疑“照约办理”、力求与西方列强和睦相处是否正确。这只要了解当时的中国正处于劣势,面临的任务是争取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实现由贫弱愚昧到富强与文明的转化,就不难理解在对外关系中实行遵守条约、以和为主的方针首先是对中国有利的。(参阅本书:《从林则徐到郭嵩焘》。)
三是怀疑他们的动机。的确,他们是英国人,且是或曾经是英国的外交官,他们有所策划能不首先为自己国家的利益着想吗?所以,对他们的建议持怀疑和警惕的态度是合乎情理的。不过,另一方面的情况也是不能不考虑的:一是不能以人废言。人的行为动机是复杂的,对任何历史人物的言行主要应根据具体的社会环境去检查和分析其效果或可能产生的效果,不必过多在他们的主观世界上纠缠,否则就很难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二是不能忽视当时西方国家与中国社会进步有不少利益重合点。在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列强要扩展世界市场,东方各国如果在政治、军事等方面过于腐朽,社会动荡不安,双方的贸易就会落空。而在经济上,如果一个国家没有必要的适应世界市场发展的基础设施——如交通、通讯和原料、能源生产等设施,双方的贸易也不能持续地发展。有经济学常识的人还知道,除了少量利益直接冲突的生产项目,通常商品经济越发达,国家间相互的贸易量越大。其实,他们当时便不讳言这些建议同样有利于西方:“一则中取前项新法,商局未免大受其益。二则内地从此容易治平,外国民人来往通商,常行居往,易得保全,各国亦可无虑。其最为欣悦者在此。”但总的说来,“外国虽受其益,中国受益尤多。”(威妥玛:《新议论略》,同上书第31、30页。)这些话是符合实际的。例如,消除他们指摘的腐败现象,中国不是受益尤多吗?又如,他们建议的建设铁道、电报、五金、煤炭各厂,制造轮车电机、工织器具、改革金融和邮政等等,又有哪一样只利于西方而不利于中国呢?因此,把他们的建议仅看作“有利于列强扩大侵略的事业”,无疑失之偏颇。
我们还不能不正视一个严峻的历史事实:直至19世纪,中国文化还没有提供从宗法专制的中世纪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化的必要的理论。中国是在缺乏应有准备的状况下被外力推到世界政治和经济舞台上的,大门被冲开后一再发生的进退失据的现象,既是对新事物的无知,又是旧的羁绊未除。新的理论指导成了历史的紧迫要求。可是,清政府及其管理洋务、筹划新政的机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19世纪60年代根本没有提出足以成为行动纲领的方案。当时,提出了改造中国的比较切实方案的仅有冯桂芬、郭嵩焘等人,而郭氏的建议递交后又被湮没在总理衙门的档案中,唯一得以传播的是冯氏的《校邠庐抗议》,它的“鉴诸国”和“一于和”恰恰又与赫德、威妥玛的建议如出一辙。
实事求是地说,英国人的这两篇议论不啻是太平天国失败后的当头棒喝,是洋务运动兴起之初的重要建言。如果从中国近代思潮的角度看,不妨说,这也是洋务思潮初起之际的重要文献。当时的中国还没有建立起现代意义的大众传播煤介,赫德、威妥玛的建议下发中央和地方大臣讨论,对这些大臣固是一次有力的震动,而这些建议和奏议的传抄,又令忧国之士更为关注洋务。当时就曾有人假借曾国藩的名义草就《致威妥玛书》反对他们的建议(这封信曾在社会上广泛流传。据王庆成先生惠赠的《曾侯致英夷使臣威妥玛书》[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藏]和王先生的考释[未刊]),郭嵩焘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建议更是对他们建议的直接回应。(《郭嵩焘日记》(二)第608-609页。)光绪元年,《万国公报》又重新发表了这两篇建议,其影响更大了。因此,说《局外旁观论》、《新议论略》对洋务思潮的形成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似非过誉。李鸿章曾用八个字概括洋务运动的基本内容:“外须和戎,内须变法”(李鸿章:《复王壬秋山长》[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43页),也与他们建议与各国和睦相处、破成例和旧法、学习西方一脉相承。
在戊戌维新思潮形成之际,梁启超有一段名言曾传诵四方:“大势所迫,非可阏制,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则非吾之所敢言矣。”(梁启超:《变法通议》,《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第8页,中华书局。)在此以前三十年,赫德和威妥玛的建议中不是可以听到类似的声音吗?
而就一些具体内容看,洋务运动的实际活动一直没有超出他们建议涉及的范围,有些反对者后来成了积极的推行者。甚至洋务运动支持者和反对者的争辩主要也是围绕建议涉及的具体项目——要不要举办铁路、轮车等等——进行的。有识之士提出的更高层次的问题,如西方的本末和政制等问题,在洋务运动期间一直没有成为激烈争辩的论题。后者或是被目为异端邪说“以言贾祸”,被顽固派利用权势予以压制,或是被当作海外奇谈而不予理睬。
赫德他们的建议显然有一些重大的缺陷,主要是没有提出重大制度改革的意见,只建议办一些专门学馆,却不敢触及废除科举、逐步建立现代教育制度;揭露了官场的腐败,却没有像容闳向太平天国那样提议建立现代国家机关。这是由于见识所限还是策略方面的考虑,已经很难揣测。有一条却可以肯定,他们不过是西方现代文明培育出来的能吏,而不是能洞察社会变革过程的思想家。因此,稍后就有一些中西人士提出了一些远胜他们的见解。
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必否定他们的意见是适时的忠告,相对地说较易为人们所理解,更有助于洋务思潮的形成。
应该说明的是,本文的任务不是评论他们在中国的全部活动的功过是非,特别是作为外交官处理两国关系的交涉,内容和背景都非常复杂,远远超出本文涉及的范围。这里所论的仅限于同治年间的一次建议,且限于就事论事,不以人废言。
《局外旁观论》开宗明义说:“矮人之于长人肩上所见,必远于长人。”(《万国公报》三六卷第119页。)他们所以能提出那么多切中肯綮的意见,秘密就在于他们立在资本主义世界这个巨人身上,体现了两种文明的时代差别。当代中国的史家通常毫不犹豫地赞扬晚清时期的改革呼声,为什么出自外国人的同类声音就非严加挑剔不可呢?“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过是宗法专制制度下的狭隘心理,早已不足为训。
要是说西方外交官的活动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难于准确把握的话,那么,西方在华传教士的活动则相对说来单纯一些。
同任何人类群体一样,西方在华传教士也难免良莠不齐。他们分属不同的国家和教会组织,分布的地区也很广。以天主教来说,到1870年,欧洲各国派来250名神甫,1885年上升到488名,1900年则达到886名。新教在华传教士1874年为436人,1889年为1300余人,1905年为3445人,竟分属63个单独的差会。(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596、59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北京。)全国除个别省区外都有他们的踪迹。
这些数以千计的洋人给后人留下的记录是什么呢?
他们的纯宗教性的活动,如放在当时具体历史条件下去鉴别可以说是非善非恶。任何宗教都具有迷信性质,这些洋教与中国民间流行的释、道、祖先乃至泛神崇拜相比洵属难分轩轾。但他们中有些人干了一些无可争议的善行,例如救灾和施医舍药。西方近代医学,包括人体解剖这些基础学科的传入中国,是与西方传教士密不可分的。与此同时,他们中的有些人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劣迹,例如欺压民众、纵容教徒为非作歹、敲诈官府等等。当西方侵略者大军压境之际,他们中有些人甚至提供情报,参与策划,不一而足,直接成了侵略军的一员。
不过,从思想史的视角去观察,西方传教士对19世纪中国的最大贡献,是在中西文化交流中起了重要作用。这主要是后来集结在广学会(1887年成立)中的部分基督教传教士的业绩。
19世纪下半叶,中外交往频仍,可是,中国是被外力冲破闭关自守状态的,对外部世界所知基少,且连懂得外语的人也如凤毛麟角,朝野上下由于无知而进退失据的现象十分严重。在这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有些文化素养较高的西方传教士为沟通中西文化特别是向中国人介绍西方文化做了大量工作。直到进入20世纪,由于掌握西方语文和文化科学的中国新型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多,他们的“桥梁”和“窗口”作用才逐渐消失。
西方传教士的头一份功劳是在中国建立了一批以学习西学为主的学堂,这是中国近代教育的开端。这些学堂虽然免不了灌输宗教,但学的主要是近代科学文化,也很重视培育运用外国语言的能力。从社会经济文化进步和民族素质提高的角度去衡量,这些学堂无疑远胜于中国传统的学塾。1875年前后,这类学校达800所,学生人数约2万人,至1899年学校增至2000所,学生约4万人,并开始举办大学教育。这些学生为当时的各项经济和文化活动——“洋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有些后来还成了某些方面卓有成就的杰出人物,容闳、马建忠、伍廷芳等就是其中的代表。此外,在中国官方举办的一些专门学堂如同文馆、广方言馆等当中,他们也成了难以取代的重要教学骨干。
他们的最大功勋是在中国创立了近代新闻出版事业的基础。“第一次报由嘉庆二十年创始,至咸丰十一年计46年之久,共有八处报馆,皆教会报也。”至1890年共有“76种报中,十之六系教会报。”(《中国各报馆始末》[转录《直报》],《万国公报》三十二卷第11页。)这些报刊中有不少是文化价值不高甚至没有什么价值的宗教宣传品,但也出现了像《格致汇编》一类以介绍科学知识为主的刊物。更多的是宗教宣传和科学文化知识乃至政论兼而有之,其典型就是《万国公报》,如果从其前身《教会新报》(1868年创刊)起计,至1907年停刊,先后历时40年。而历史最悠久的日报《申报》也是英国人于1872年在上海创办的。
影响深远的介绍西学的事业,也与西方在华人士筚路蓝缕密不可分。据1878年的不完全统计,他们“爰注各种书籍如天文、地理、格致、性理、医学、算术等书共51种,……译成行市。”(慕维廉:《论中华今有之事》,《万国公报》五一四卷第197页。)而据光绪二十五年(1899)出版的徐惟则《东西学书录》所载,19世纪共出介绍西学之书571种,其中西人译著(大部分是与华人合作的)462种,即占81%。
这些报刊和书籍除部分宗教宣传品外,总的说来是大有益于中国科学文化发展的。这是这些西方在华人士积极进行启蒙活动的成果。可以说,90年代以前,在一些开始认识到必须引进西学的官僚支持下,这些西方在华人士是向中国介绍西学的主力。他们不但是当时的官方翻译机构同文馆和江南制造总局翻译馆的支柱,还主动做了大量口译和介绍西学的工作。
例如,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博士历尽千辛万苦在中国办学、办报,其指导思想是什么呢?他主办的《万国公报》于光绪七年(1881)初一连几期登出广告,命题征文。五个题目是:
“一、富国要策 总言振兴中国。一如何能富,二如何能强,三如何能智,四如何能善。
一、风水辟谬……
一、中西相交之益。中外通商考,究西学则效西法,交友西人。
一、崇事偶像之害……。
一、耶稣圣教中国所不可缺。”(《万国公报》六三三卷第292页)
这五个要点实际上可以概括这批西方人士在中国的文化活动的基本指导思想。他们是传教士,当然要宣讲耶稣,但他们活动的重点是针对中国富强和治国的需要介绍西方的学术文化。对实行宗法专制制度的晚清来说,这是一种启蒙性质的活动。
进入90年代以后,虽然中国人鼓吹向西方学习的著作逐渐增多,但在甲午战争以前,集结在广学会周围的西方在华人士仍不失为介绍西学的主力。他们甚至拟定了庞大的启蒙计划,打算“请中西名人数位,在各省再设广学分会。凡中国各省官绅及候补人等每省约以2000人上下为准,将以下所列各条之益,分门别类令各官绅等讲习,俟其得有端倪,再令其转教所属之人。……如是十数年后,内不惧民多不能养,外亦不畏各大国之强,势均力敌,内外两患自消。”(李提摩太:《分设广学会章程》,《万国公报》三十九卷第9页。)
这个计划实际上是重申八年前李提摩太在山西所提的建议,当时他便认为“当事人员拘守成规,必不令西学通行于中国为重义也”,因此要“首教官员,次教富绅,三教儒士,四教平民”,培养一批懂西学的儒士后,“将西国有益于国计民生诸书译为华文,并设中西书院,以华文教西学”,且“宜设报馆”以普及新知,实现富强。(李提摩太:《富晋新规》,《万国公报》十一卷第3-4页。)
事情自然不会这么简单,这两个计划均是美丽的幻梦而没有成为现实。但有两点却是不能抹杀的:
一是这个计划所包含的内容。李提摩太开列了76条应向官绅灌输的内容,除6条是宗教宣传外,其他均是切合中国需要的政治、经济、法律、工业、交通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例如:铁路、公信局、轮船出洋、开矿、农学、医学、电学、化学、报馆、公书库、商贾股份、新银行、官项按年报销清账示众周知、万事清账、钱粮一律、厘捐一律、学校、知五洲律法、知五洲史学等等之益,无王法、谤人、耽延之害,等等。在他们看来,知才能行,所以应该加倍努力,“俾读书明理之士子无一不知新法,……各国得益之始,无不如此。盖有先路之导,必有步后尘之人。于是纲举目张,万事皆可办理。”(《光绪十八年广学会第五次纪略》,《万国公报》四十九卷第19页。)也就是说,他们是把启蒙看作一切国家臻于现代文明的关键所在。在当时的中国,有这种自觉的人为数不多,其见解的深邃是值得赞许的。
二是力图知行统一。对官绅讲习新法旨在劝导其力行,而他们自己也非徒托空言。建立广学分会的计划虽然没有实现,启蒙活动却没有中辍,提出计划的那一年(1892)他们便派发了11685部介绍西学的书籍,每月印数近4000的《万国公报》等刊物不计在内。翌年,“适逢恩科乡试,敝会因采取《开矿富国说》、《国贵通商说》、《辨明技艺工作说》、《传道会说》,共四首,印成小本书,分托十省会友人,于闱场之外各贻6000册,共合六万册。此外又有两单张,一为《养民有法说》,一为《大国次第记》,亦于闱外遍贻试士。”(《广学会第六年纪略》,《万国公报》六十卷第7页。)除《传道会说》这样的宗教宣传品外,其余五种都是有益的书籍。他们的出版和赠送书刊的活动一直没有中止。据现有史料看,这是甲午战争前唯一有组织并略具规模的近代启蒙活动。
历史已经证明,任何国家要摆脱中世纪的自然经济、手工劳动和专制统治的束缚,向以商品经济、使用机器和民主政制为基础的现代社会转化,思想启蒙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否则,就不可能造就和团结一大批志士为推陈出新而努力奋斗。戊戌维新期间康有为热衷于“大誓群臣”,为此一再拟疏上奏,却没有想到要从京都至各省分批召集官绅,讲习新法,以理服人,减少阻力。这表明尽管戊戌前后变革维新思想影响的深度和广度都远非甲午战前的状况所可比拟,但那时包括西方在华人士在内的启蒙仍有其不能否定的历史性贡献和值得珍视的特点。只要具体地考察一下他们究竟传播了什么,他们的历史功勋就会昭然若揭。
这些西方人士是作为异质文化的代表来到中国的。任何文化体系都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在19世纪的中国,中西文化交流中如何处理这两大不同类型的异质文化便成为颇为复杂的问题。
外国传教士对待中西文化有趋于两极的记录。为了减少传教的阻力,从利玛窦开始就有认同儒学的倾向,实际是牵强附会地把对上帝的崇拜及有关的一些观念说成是中国古已有之的东西。另一方面也有些人以文明和优等民族的代表自居,鄙视中国文化,其余绪流风直接延续至19世纪下半叶。德国教士花之安曾直言不讳:“传福音于中国,必摭采中国圣贤之籍以引喻而申说,曲证而旁通。”(花之安:《性海渊源》自序,《万国公报》五十三卷第2页。)而艾约瑟则多次著文力倡中学西源说,如说:“巴比伦古昔格致家多言五行,或如佛家言地水火风,而或言四行,或言五行,流传于诸地,遂为中国五行之学之本。”(艾约瑟:《说说卦传》,《万国公报》三十一卷第9页。)
但是,在19世纪下半叶,从总的倾向看,不少西方传教士对中西文化持比较客观和全面的态度。总的说来,他们在文化问题上力求避免刺激中国当局,在他们办的《万国公报》上多次登出变器不变道的言论:“独是所变者治法而已,至三纲五常忠孝友悌礼义廉耻为天下古今所由之达道,则仍万世不变者也。”(金琥:《富国要策·如何能富》,同上六四五卷第399页。)虽然他们总的倾向是强调学习西方,主动变革,不能泥古不化,但这些言论也表露了他们谨慎地与当道认同、冀图说服他们变法的心情。
从上述态度出发,他们对如何认识和处理中西文化关系提出了一系列值得重视的见解和忠告。
从明季输入西学开始,中西文化的差别便成了中西人士的热门话题。鸦片战争以后,清帝国的窘相毕露,这个话题又以中西贫弱与富强差别悬殊为背景注入了新的内容。这些传教士也发表了许多意见。
首先,他们把虚妄与真实看作中西学术内容的主要差别。他们说:“中之格致虽亦察物,而大抵格之于书。西之格致虽亦读书,而大抵格之于物。中虚而西实,中无凭而西有据。”(韦廉臣:《泰西格致诸名家有益于国序》,《万国公报》第十四卷第8页。)这里实际是将西方近代科学比对宋明理学。严格说来,两者有不可比之处,但从这两个不同类型文化的总趋势看,确实一者着力研究客观世界,一则沉溺于故纸堆,甚至空谈心性。从这个角度看,这样的区别又是准确和深刻的。
其次,他们还注意到了两者在思维方法上的差别。他们批评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的两大不足:一是“中国之学问增人之记性则有余,开人之心思则不足”,二是“惟知学古训”,“重古而薄今”。(狄考文:《振兴学校论》,《万国公报》六五三卷,第23、28、29页。)从今天对中西文化差别研究所达到的水平看,这些见解不过是常识,但在100多年前,当多数中国士子对此仍茫然无知之际,这却是适时的探索和忠告。
他们的思虑深刻之处在于把这些差别的性质规定为时代性。他们指出:“我西国百年以前亦如中国人,但读古人书而不肯用心探索物理。”(《格物穷理论》,同上六九三卷第388页。)基于这样的认识,早在70年代,在猛烈抨击中国习惯于率由旧章的同时,他们反复宣扬伴随着西方由中世纪向近代社会蜕变过程中的思维方法的变革。他们指出,中国士人“向遵古训……西国夙昔士人亦然……逮夫明季,有英士名曰培根……其意更易古昔之遗传,尽人探求天地万物,兼综条贯,精察物理,岂可茫然莫辨,徒从古昔遗言哉?……而于二三百年之间,凡有志修明者莫不奉为圭臬。”(慕维廉:《〈格致新法〉小序》,同上五四卷第58页。)于是,中西不同类型的文化差异被还原为古今不同时代之差。
这里提出的是聚讼百年的大问题。毫无疑问,时代差异并不是19世纪以降中西文化差异的全部内容。任何时候都不能抹煞文化的民族特点,这是由不同的人类共同体所处的社会生活条件和经历的歧异等多种因素所造成的。不过,这并不等于说人类文化的发展毫无共同规律可言,例如,不同民族的中世纪文化都以愚昧的盲目服从和维护等级关系为特征,而现代文明则离不开平等、个性自由、民主和法治。由于19世纪至20世纪初叶中国文化具有浓烈的中世纪式的宗法专制性质,它与现代西方文化确实具有强烈的时代差异性,这是这一时期中西文化最重要的差别所在。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启蒙思想家和新文化运动领袖们赖以冲击早已过时的思想桎梏的主要武器正是这种文化时代性的理论,而在中国首倡此论的是西方传教士。
与此密不可分的是,他们预期中西文化发展的趋势是“一道同风”,这是上述理论的直接延伸。他们说,当时已是“联五洲并二极”之时,一切“要质诸天下之公是公非为准绳”(台北鹭江氏:《说僻》,同上四十九卷第9页),“自来国分中西,人分中西,惟学问之道可通天下……是无论何法,合用则用之而已,胡问其由何方而出,自何国而来哉?”(狄考文:《振兴学校论》,同上。)
作为传教士,他们自然期望广其教于中国,这是所谓“一道”的重要内容。但是,除去这个为多数中国知识分子不易接受的神学呓语,其“一道同风”的主要内容是期望科学和治国之道的统一,所以,他们一再宣扬:“以中国治国之法治欧洲,欧洲能必其不弱乎?以欧洲治国之法治中国,中国未有不兴者也。”(林乐知:《强国利民略论》,同上三九一卷第583页。)在当时,这是有利于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走向富强的合理主张,尽管由于守旧势力过于强大,“欧洲治国之法”根本无法付诸实践。
那么,这是不是等于无视中华民族的特点而鼓吹“全盘西化”呢?为了得出准确的答案,必须考察他们是主张如何处理中西文化关系的。
其一,他们认为学习西方应该是有所选择的。用他们的话来说是:“效西法,善于变通者,亦岂事事尽效夫西人,如日本人之冠西冠,衣西衣,竟驱中国而西之乎?”(金琥:《富国要策·如何能善》,《万国公报》六四八卷第424页。)后来,李提摩太在他所编的《醒华博议》中再一次肯定:“今中国欲办一切事件,当细考泰西所有利弊。有利,则当仿而兴之,有弊,则当舍而不学。查东方有日本国,事事摹仿泰西,其一切弊窦亦有与泰西相若者,中国当留意谨防焉。”(《万国公报》一二卷第1页。)长期担当美国传教士林乐知的助手、合作编译《万国公报》等书刊的中国人蔡尔康更明确地提出学习西方的方针应该是:“撷其菁华,而弃其糟粕。”(蔡尔康:《以士保国续说》,《中东战纪本末》卷七,第21页。)这个概括也表达了许多西方在华人士的共同认识。百年来,这个方针一直为许多爱国志士所首肯,甚至直到今天仍一再被人们视为“伟大贡献”而讴歌,尽管齐声喝彩的时贤未必知道这是19世纪的有识之士早已确认的指针。
其二,他们也提醒中国人不要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只看西方的弱点甚至排外。早在1876年,他们就尖锐地批评只承认西方枪炮好、自夸西方“文理远逊中国”之辈不过是“未识西国字,未读西国书,而乃强不知以为知”。(林乐知:《强国利民略论》第三,《万国公报》三九三卷第611页。)后来又一再指出,中国的官员和士绅们“真能明于西事者十无其一”。他们承认西方有欺压中国之处,“西官亦间有责取不当赔之款项者”(李提摩太:《富晋新规》[光绪十年七月],同上十一卷,第2、3页),西方也有黑暗和丑恶的一面。但他们尖锐地提出国家和人民互相交往时应该如何看待对方弱点的问题:“有甘居下流之士,则专究心于其恶俗而津津乐道之。彼西人之初通贸易于粤东者,辄曰华人无他长,惟知食鼠及赌钱耳。试问华人,服乎不服?即问达于事理之西人,信乎不信?泰西诸国亦何尝无陋劣之俗,淫乱之事,若遗其至善而举其至不善,亦何尝不可以成书,而君子不为者,恶居下流也。以纪其至善之政为可疑,则将以纪其至不善者为可信乎?”(林乐知:《游说》,同上六十九卷第3页。)当时,在整体水平上西方文化远高于中国,而不少中国人闭目塞聪,不愿正视本国落后而造成的危险处境已经成为阻碍中国振兴的流行病。在此情况下,这些尖锐的批评应该说是适时的忠告。
洋务运动是围绕着富强这个轴心转动的,朝野上下都在议论如何才能富强。西方在华人士也围绕着这个中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意见,他们甚至感慨万千地说曾为此“焦唇敝舌”!他们究竟说了些什么?这些意见究竟是帝国主义者的特洛伊木马,还是有益于中国独立和发展的箴言?这是值得我们认真考究的问题。
第一,要富强就必须全面、认真地学西方。
洋务运动追求的富强主要是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参照系的,当时,世界上只有这些国家才称得上富强,而中国的贫弱也正是在与这些国家的冲突和对比中一览无遗的。因此,西人在同文馆等新式学堂中开设“富国策”一类课程,在报刊中发表文章都把学习西方看作是国家富强的唯一通道。“处今日之时势而以为西学可不事者,非迂谈即狂言耳。”(《习西学不宜专事西文说》[选录《申报》],《万国公报》六六五卷第128页。)这是当时在华西人和许多中国人的共同认识,差别仅在于学什么和如何学。
值得注意的是,洋务运动开始不久,在华西人已敏锐地察觉到当局所办洋务走偏了方向。1875年,他们便指出:“即如欲自强其国者,徒养多兵,广购兵船枪炮,自谓可以示威,而实与驴服狮皮,终为群兽觑破而丧其身者无异也。”(林乐知:《中西关系略论·总结前论》,《万国公报》三六八卷第245页。)当时,只有郭嵩焘、王韬等少数中国人察觉到同一问题。
对什么是西方富强的根本,这些西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总的说来他们都主张从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方面全方位地学习西方,而作为传教士,自然包括宗教。
他们的基本思路是:富是强的基础;要求富必须学习西方,致力于开矿、修路、办工厂和发展贸易,为此就要有人才;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译书兴学刻不容缓;而要使上述要求成为现实,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改革政治,改善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解决君民阻隔、官民互不信任和部分官员守旧不变、不愿借法自强的问题。
根据这些指导思想,孤立求强的洋务方针遭到他们反复抨击便是意料中的事了。狄考文说:清政府“独取新学问可以强兵……殊不知各国创造军器之法皆恃文人之变化,层出不穷,日显精妙。如中国徒法西人之旧式,而不求兴学校,独出新奇,吾恐强兵之愿终难偿也。夫学问固有益于武备,然而学问之大福见于太平之世者十居八九。”(狄考文:《振兴学校论·错误》,同上六五四卷第30页。)在上一世纪七八十年代至90年代初屡见不鲜的这类批评,表明在甲午战争前他们已一再为洋务运动敲警钟了。
辛亥革命后,严复回忆上一世纪80年代“曾与总税务司赫德谈言,赫告予曰:‘海军之于人国,譬犹树之有花,必其根干支条,坚实繁茂,而与风日水土有相得之宜,而后花见焉;由花而实,树之年寿亦以弥长。今之贵国海军,其不满于吾子之意者众矣。然必当于根本求之,徒苛于海军,未见其益也。’”(严复《〈海军大事记〉弁言》,《严复集》第二册第352-353页,中华书局,1986年,北京。)这是来自西人的又一次切中肯綮的箴言。可惜,热衷洋务的官僚们对诸如此类的意见都充耳不闻。
第二,反对官办路线,倡导发展私人资本主义。
洋务运动有两条奉为天经地义的指导思想:一是以购买军备和办生产军事装备的工厂为主,精力和资金大部分消耗在这些项目上;二是一切都在官僚控制下进行,事事以官办为主。历史已经证明,这两点正是导致洋务运动失败的致命弱点。
在华西人除了对以军事为主的方针不以为然外,也一再劝喻当道:官办的弊端层出不穷,应该改弦易辙,走以商办为主的大道。
首先,他们把发展贸易、培育市场机制看作是发展经济的关键所在。林乐知在1876年写道:“种植佳矣,制造精矣;而卖者不易销,买者不易得,非懋迁未得其法乎?是以种植制造之前,当以懋迁之法为首务也。……本国各省通商,天下各国通商,有利无害……欲知某国之强与不强,民之利与不利,先观其国中懋迁之法为何如也。”(林乐知:《强国利民论》第五次,《万国公报》四一八卷第234页。)把贸易摆到首位,不但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是前所未见的,而且为同一年代所仅见,薛福成作出“握四民之纲者,商也”的论断已是光绪十六年(1891)的事,后此十有五年。(薛福成:《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第82页,岳麓书社1985,长沙。)中世纪社会向现代社会蜕变的关键,从经济上说,正在于伴随着市场?频姆⒄苟磺猩葡蛏唐肪玫墓斓馈2簧傺笪窆倭哦韵执时局饕寰梦拗谋硐种唬驮谟谒侵涣私庀执鞣降纳际酢捌婕家伞薄妒び谥泄车墓侔焓止ひ担涣私饬秸咴诰粕鲜潜车蓝鄣摹?
其次,他们反复鼓吹应该支持私营经济的发展。他们一再以欧美各国为例,说明应该依靠民力去发展经济。他们不无所指地说:“国家与民同乐,即与民同利,独享其乐,独专其利,美国家不为也。即如造轮船,开铁路,民力所能为者,听其好自为之,朝廷不禁也。倘使民间资本不敷,发国帑助之可耳。”(《利民之政》,《万国公报》三四二卷第580页。)
由于指导思想不当,洋务运动开始后不久便遇到官办军事工业的资金难以为继的难题。出路何在,众说纷纭。针对这个情况,在华西人便对比中西,说明困难的产生就在于清政府走的是与西方不同的发展经济的错误道路。英国传教士慕维廉写道:“中外殊风,凡举大事、兴大利,中凭乎官而事多难举,外则凭乎民焉,各人有各地,若开矿铁路等事,地属何人之界,即事属何人所办,惟上输国课而仍藏富于民也。”因此,要解决资金困难,出路仍然在要依靠本国商贾:“中华如有事而需用,何必贷诸外邦耶?富商大贾中国非鲜……即如上海亦有华商口轮船等均有股份,惟隐匿其名而不显露恐有碍难口耳。”问题是要解除他们的顾虑,使之相信经营工商图利“毫无窒碍……则心可安而力可助矣。”(慕维廉:《公报弁言》,同上五卷第687页。)这是他们在19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与洋务运动推行的路线有别的另一种主张。
鉴于此事关系重大,他们还对执政者的一些错误措施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至论民间开新之工,如开矿、铁路、火车、制造等事,须禀告官长,准而后行,若私自为之,动加责罚,故百姓不敢自擅。夫如是抑民自主之意,即阻挡诸事之兴,岂能富强哉?”(慕维廉:《论中华今有之事》,《万国公报》五一五卷第198页。)事情已经提到关系富强即现代化与国家独立成败的高度去认识。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准而后行”,绝非各国至今通行的依法进行工商登记,而是官员随意阻难他们所不喜欢的新事物。如果考虑到像郭嵩焘这样的二品大臣回到家乡后,10年内三次申请开办轮船运输,第三次还直接得到权倾一时的李鸿章的支持,而终归化为泡影,就会理解他们的批评绝非无的放矢。
可是,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到了甲午战争前后,他们更加尖锐地指出:“如铁路,如商轮,如制造,如矿务,皆小民分所得为之事,朝廷惟订立例章,以资约束,填给信券,以便稽查……且居今日而谈时局,凡所谓铁路商轮制造矿务大公司者,几遍地球矣……但使公司无越分之举,公家即无顾问之烦。若年中大吏之挑剔是非,过往委员之需索赃秽,则概乎未有闻也。又若购定商船,独开大局,派定总办,视等专门,亦概乎未有见也。”(林乐知:《英国铁路考》,《万国公报》六十六卷第4页。)这里所说的官吏贪赃枉法以及不恰当地垄断和干预企业正是清政府习以为常的日常行为,意见也从以正面劝导为主转向权利的抗争,不幸,结果依然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受到损害的不是外国或外国人,而是中国对独立和现代化即富强的追求。
1881年,长期与西方传教士合作的沈毓桂沉痛地写道:“近来中国制造各物亦既有年,而卒无可以胜于西人之处,此其故何哉?盖由官办而非商办故也。”(古吴志道老人:《中西相交之益》,同上六四九卷第435页。)这实际是西方在华人士及其合作者的共同认识,而后来者要推翻这个结论显然十分困难。
第三,介绍现代经济知识,提倡计算和提高经济效益。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任何社会经济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都离不开相应的理论指导。19世纪的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把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当作富强的典范,但对这个制度所知极为有限,在戊戌变法特别是甲午战争以前,他们没有也不可能介绍资本主义西方的经济理论。
填补这个空白的正是西方在华人士。对分工、资本、工价、地租、利润、利息、经济周期等等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流行的经济范畴,他们都根据西方通常的观点作了常识性的介绍。他们的介绍以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理论为中心。英国传教士艾约瑟写道:“英人亚当·斯米所著有《富国探原》书,英国斯时兴盛多由于研求其生财之学术致之也。缘其书能使人洞晓贸易应无过禁、工作应无定限之一应利益,书出至今足(百)载,独惜人之不钦佩其良法,违忤其智谋而行,若等差谬者何其多也。”(艾约瑟:《富国养民策》,同上四十三卷第10页。)很明显,他们也力图以经济自由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根本指导思想。正如海内外许多学人所指出,甲午战争以前,从客观条件看,中国确实存在着向资本主义自由经济转化的机会。他们推崇的经济自由理论有助于冲刷阻碍中国前进的对社会生活的全面的专制式的控制及自然经济观念。
在经济生活的实际操作方面,他们也介绍了一系列实际知识。例如,银行和公司的有关章程,货币的统一和发行,建立有预算、决算制度的现代财政,与资本主义相适应的财务和会计制度,等等。他们甚至还介绍了劳资纠纷的发生和解决以及合作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为预防社会矛盾的激化作准备。
他们最为关注的是投资的经济效益。当80年代初有些筹办中的企业顺利实现了招股计划时,他们就提醒必须十分注意防弊兴利:“如其任事非人,弊日丛而利日绌,或更见弊而不见利,附股者灰心索意,将来别有兴作,欲如今日之章程甫出而股份挂齐,不可得也。”(《矿务以用人为最要论》[选录《申报》],《万国公报》七二九卷第164页。)他们还一再提醒筹办企业必须做好市场调查,计算未来的产销状况,同时尽可能使企业接近原料产地。1878年,左宗棠力主兴办的兰州机器织呢局还在筹办之中,他们就坦率地说此举“无益而有损”,原因一是官办有很多弊端,德法等国“织布之局亦由民自为之”,二是“夫开局甘肃也,只为一省之用,所用几何?……苟开局以后,其货若欲装运他省,未免路程寥远,装费浩繁……或曰局必衰,本必亏,或曰本资出于国家税饷,设竟亏本,弥补不易,定非重担压肩者乎?”(《中国拟开织呢局》,同上五五卷第58页。)也就是从市场容量、经营成本和官僚资本与生俱来的体制弊端等方面预告了这类企业的失败。可是,左宗棠不听善言,一意孤行,1880年这个企业勉强开工,一半以上的机器便处于闲置状态,加上水源和原料无法保证,日后更每况愈下,1883年夏就不能不停工了,139万银元就这样付诸东流!
第四,力主自力更生,同时积极利用外国资金和技术。
作为西方人,他们是主张中国打开大门的。林乐知曾语重心长地说:“当此之时非惟海上不能造万里长城,即旱地亦今非昔比,可任华人造万里长城以自固也。”(林乐知:《中西关系略论》总结前论,同上三六八卷第245页。)
除了发展对外贸易外,他们还鼓吹按照国际惯例,利用外国资金。以铁路为例,“泰西各国开造铁路以便商贾,非必本国自行开造,多有别国设立公司出本开路。出本之国得路之利以偿资本,而有路之国以通贸易以得捐税,彼此均获利益也。”(《开墨西哥国铁路生利》,同上三一四卷第192页。)应该指出,这是同治十三年(1874)间提出的建议,划分势力范围、瓜分中国还未成为列强的对华政策,没有足够的根据可以把这类建议视为侵略者的阴谋。
当时也有一些人认为洋鬼子劝中国修铁路不怀好意。对此,在华西人曾意味深长地说了这么一段话:“泰西各国均有车路,惟中国独无。……特有无知者或谓洋人劝作此路,以其中有意私(私意)存焉。噫嘻,是何言欤!试思泰西各国皆因有车路而受益,岂中国之制车路而独有害耶?……择善而从,古有明训,安可一国徒执己见,甘让他国各有其利而不思善善从长乎?”(《大美国事·论火轮车近证》,同上三七卷第93页。)百年回首,令人感慨的只能是:为什么当时的统治者那么愚蠢,不认真听取这类充满善意的劝告?
70年代,日本借故侵扰台湾后不久,开发和保卫台湾已成为人们关注的课题。在华西人甚至提出了类似设立经济特区的建议:“台湾一岛孤悬海外,隐然别一天地,其地幅员辽阔,物产繁丰,惟商舶货船往来尚少,近有欲拟请当道准免出入税饷,以旺贸易而广招徕,将见商贾云集,且可大兴种植,辟地聚民,则不出三年而台地必当改观。”(《闽省船政并拟仿照各国专尚艺术说》,同上五四卷第48页。)这不同于当时的租界,对于苦无资金的中国说来,应该说是可以考虑的开发边疆的一个方案。
不能忽视的是,在提倡开放和利用外资的同时,他们力主中国应该自力更生。
他们首先强调,一个国家“强弱之故皆由自致者也”。(北京一知子:《论中国观今之势》,同上六一七卷第145页。)“窃思中国若势力日衰,良由官方未能尽饬。”(慕维廉《关爱中华第三书》,《万国公报》四九七卷第645页。)这些意见不但符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也表达了这些西方人士希望中国官方振奋精神“借法自强”的善意。
与此同时,他们反复呼吁应该以同西人争利的观念积极发展各种工矿和交通企业及海内外贸易。例如:中国应该采煤炼铁,“必取铁于英,是以利畀外人也。今我自开铁矿,则可以省各处厂局无穷使费……亦可以售于西人以夺其利矣。”又如,中国各处有金、银、铜矿,“中国诚能亟为开掘,以足国课,而广铸金、银、铜三品之钱,以便民用,俾易于流通,又何必全恃西国之银圆欤?”再说,“西人贸易于中国者,不过以疋头为大宗,若我自织,则物贱而工省,且无需乎轮船之转运,其价必贬西人,又何能独专其利欤?”此外,应“令民间自立公司,购买轮船,以往来内河,转输货物,装载人客……其大者亦可上溯乎长江而远至于外洋,装载各物以贸易于欧洲各国,久而行之,其利甚溥。”(《中国为利薮论》,同上五九卷第114页。)这是1878年在华西人发出的呼声,在此以前,有些洋务派官僚和先进知识分子已经表达过类似的意见。这些呼声的价值不在于它提出的时间是否在先,而在于当这些要求远未成为现实之际,他们旗帜鲜明地表达了有一批不同于侵略者的西方人期望中国富强的夙愿。
在笔者看来,以上四点就是这些西方在华人士提出的中国富强之路的要点。严格地说,他们之中没有一个称得上是经济学家,但作为异质文化薰陶下长大的知识分子,他们对19世纪中国理应走向的那个新制度有较多的了解,对比中西,难以自抑地有所建白。与洋务官僚推行的路线相比,他们的意见显然高出一筹,而与中国早期民主主义者的观点互相呼应。
这些建议自然不是完善无缺的,不足之处在于对投资少、获利快的轻工业和纺织工业仍然强调不够。他们批评洋务官僚们眼睛只盯着军事装备,但他们自己也过于强调铁路、煤、铁一类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项目。19世纪的中国百废待兴,但只有选择最有利于资金积累的轻工和纺织行业为发展的重点,扫除阻碍它们自由发展的障碍,才能真正走上富强之路。不能忘记,19世纪下半叶,除鸦片以外,棉布和棉纱一直是外国输入中国的最大宗商品,比重约占30%左右。1871-1873年,鸦片占37.7%,后者则为33%。1891-1893年,则两者分别为20.5%和35.1%。而全部消费资料占进口商品的比重在1873和1893年分别为91.9%和91.6%。(据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74、73页,科学出版社1955年,北京。)如果脱离了棉纱、棉布乃至火柴这一类日用工业品的发展,与洋人争利只会成为空话。正如上文引用的材料证明,他们也提到过这个问题,可惜一晃而过,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同中国积极鼓吹向西方学习的先驱一样,在华西人谈及中国摆脱贫弱的问题,不能不涉及为此遇到的首要障碍——腐败落后的官僚专制统治无法适应现代化和维护国家独立的需要,革新政治也就成了他们不能不议及的问题。
洋务官僚们忙于购船置炮,以为这就是强国之本,而在华西人从70年代开始就揭露由于官僚的愚昧和腐败令新组建的军队潜伏着极大的危险。“徒备有用之物而无人用,直使有用之物为无用之物也。”(《中国延聘李将军》,《万国公报》三四三卷第594页。)水师中“盖管驾之人多选武弁中之有资格或情面者充之……或日一至焉,或月一至焉,于船中事务几如隔膜数重,惝恍莫测,倘两军相遇,彼此交绥,其不惊惶晕眩、不知所为者几希矣。”(《论水师当求驾驶战舰员弁》,同上六二四卷第208页。)这是甲午战争以前14至27年发出的警告。
在华西人还指出,各级官吏的腐败则更为严重,他们“一为利所夺,顿丧其所守,不惜寡廉鲜耻以求之。”(莫维廉:《首论中华前行之事》,同上五一四卷第184页。)“当今之时,上下交征利,隶胥猛如虎狼,每遇讼事,需索不已,投之以监,而守监者先行凌辱,后则索贿,有贿名曰通监,出入自如,此等恶弊,不可枚举。”(慕维廉:《论中华今有之事》,同上五一五卷第198页。)官民矛盾如此尖锐,不少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幼芽在严霜厉风下枯萎。
当时,各级官吏的薪俸甚低,贪污受贿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而薪给特别优厚的外交官,腐败则以另外一种形式表现出来:冗员之多令人吃惊。1889年9月伦敦报纸批评中国驻英使馆:“中商在英贸易绝无仅有,是中使交涉之事当办者本少,而中使一署之人视合俄法德美意五大国使署之人而过之,不特多糜经费,且恐无事生事矣。”(《议华冗员》同上十二卷第24页。)
上述挂一漏万的腐败现象归结到一点,就是当时的君与臣和官与民的关系处于严重阻隔的状态。林乐知为此大声疾呼:“君与民分而国有不危者哉!”“倘君处深宫,民居草野不相联络,以致国贫民弱,所中饱者惟居官人耳。官一中饱,上下交困……是君与民与臣当熟思上下相联之要法可也。”(林乐知:《中西关系论略》,同上三五七卷第78页。)
沿着这条思路,革新政治便被西方在华人士视作中国“借法自强”改变国贫民弱状态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反复晓喻。为此,他们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政治的意见。
他们推荐的“上下相联之要法”最主要的一条是实行民主制度。用林乐知的话来说是:“此泰西各国所为有公议堂之设也,而究未知中国能行焉否也?”(同上。)这个建议的提出意味着什么呢?这是中外有识之士要求中国实行民主制度的思想日趋表面化的重要标志。
早在40年代,魏源、徐继畬已经流露出对西方民主制度的企慕之情,但在中世纪的专制统治下,因言贾祸所在多有,这些适应时代需要的进步思想只能成为逐渐滋衍的暗流。
到了70年代,地下水开始流出地表,第一个信号是中国科学家李善兰于1874年12月公开发表文章谴责专制统治、赞扬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日本明治维新一以美国为法,后来则有光绪元年(1875)文祥在死前不久对西方民主制度的公开赞扬。
而西方传教士则为这日渐显露的民主思潮增添了多姿多彩的内容,特别是林乐知主办的《万国公报》以本馆名义在1875年6月2日发表的《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以其丰富和重要的内容而成为中国民主思潮发展史上的有历史意义的文献。
第一,介绍主权在民的基础理论。
当人们正在议论什么是西方富强的本末之际,他们便极其明确地指出:“按泰西各国所行诸大端中,最关紧要而为不拔之基者,其治国之权属之于民,仍必出之于民,而究为民间所设也。推原其故,缘均是人也……或为君或为臣,耳目手足无所加焉;降而至于小民,耳目手足无所损焉。因恍然于治国之法,亦当出之于民,非一人所得自主矣,然必分众民之权,汇而集之于一人以为一国之君,此即公举国王之义所由起也,而辅佐之官亦同此义矣。”(《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万国公报》三四卷第554页。)
在这段话中留下了好些不容忽视的历史记录:一是首次向中国人介绍了民有、民治、民享的主权在民思想,二是首次宣扬了现代西方流行的人生而平等的观点,三是首次阐释了人民与执政者的权力关系的民约论思想。在19世纪,这些观点的传入有极为重要的启蒙意义。
问题的核心在于究竟谁是国家的主人。有清一代,官方坚持的仍然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小雅·北山》)这个古老中国的传统观念。现代民主观念主要来自西方,传教士则是主要的介体。
根据主权属民的思想,他们不时抨击清廷的专制统治。他们说:“中国之君权最重……而朝廷之上予智自雄,由是不当陟者陟之,不当黜者黜之,甚之生之杀之亦倒置背谬,此实由一人私其权,不与臣下公其权,恃权而未合乎道,往往如是,古今有同慨也。”(花之安:《明正道权》,《万国公报》六九三卷第381页。)甲午战争以后,这类抨击更加猛烈和无忌:“西人之来华者,皆以暴虐诮中国。……防民之口,而不许腾其口说,其不能忍者,则指为诎谤,此而鞭孩而不许哭,岂非暴虐之尤乎?”(林乐知:《治安新策》中之下,《中东战纪本末》卷八第21页,广学会刊1896年。)
他们还从各个不同的角度一再阐释实行民主制度的益处。他们指出:“以民议政,无政不洽舆情;以国属民,无民不心爱国。”(得一庸人:《海外闻见略述》,《万国公报》十二卷第16页。)而要消除政府工作的弊端,民主监督也是最强有力的工具:“狡滑之徒,欺君则易,罔民綦难。盖权在一人,欲售奸者或可逢迎而作伪;权在百姓,粉饰虽工,其如十目所视何?若任内不协人望者,集议会黜之。”(得一庸人:《环游地球略述》,《万国公报》十三卷第9页。)
第二,介绍宪法和三权分立理论。
林乐知在同一文献中写道:“第以众民之权付之一人,为其欲有益于民间而不致有叛逆之事与苛政之行,此之谓章程也。夫章程有行之自然而非语言所能宣者,有守之勿替而为笔墨所能纪者……然即其中之最要者言之,不过分行权柄而已……约举其目盖有三焉:一曰行政,二曰掌律,三曰议法。”(《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同上三四卷第554页。)这里所说的章程今译为宪法。
这里还区分了成文法和非成文法,特别是肯定西方各国宪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三权分立,并简要介绍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如司法独立在于它“不为朝廷所拘,不受公议堂所制,且可解说律法于国皇之前也”。(同上。)这些内容介绍也是前所未见的历史新记录。他们还强调宪法的至高无上性:“不论民主(今译总统——引者),不论公议堂,不论联邦官员会议何事,不得不确遵章程。”(得一庸人:《海外闻见略述》,同上十四卷第12页。)
对生活在专制淫威下的中国人说来,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法治观念都是极为薄弱的。于是,他们努力灌输这一类观念:“国有律共遵而守之,匪特守之,而且共鉴之,勿使一人废法。”(林乐知:《续环游地球略述》第27次,《万国公报》六四三卷第379页。)“法律为一国之主,上自帝后,下及庶司百职,同隶于法律之下……小民之身家性命,遂皆获保于法律之中。且上既不能悖律以行私,下自不敢于律以犯分。”(林乐知、蔡尔康:《治安新策》下之上,《中东战纪本末》卷八第32页。0
对行使立法权的议会,他们除了经常报道各国议会实际动作的动态外,还一再鼓吹:“国有议院,凡国事皆于议院议之……此事实有益于朝廷,能上下无所隔阂,惜中国不行此法,而实颇有裨益也。”(《公报弁言》,《万国公报》五二卷第29页。)期望中国实行民主之情溢于言表。
关于行政权,他们强调“皆照章程中已定之法及公议堂议定之事办理也。”(《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同上三四卷第554页。)即要按宪法的规定及议会的决议行事。与此同时,他们积极介绍西方的文官制度,指出出任政府官吏,一必须曾在有关学院学习,二要经过考试:“且西人试士,每艺必专考其成,如是则艺专,艺专则精而且熟,日后作吏必定英明。非同中国兼而考之,而又循行故事,试士几等于儿戏比也。”(花之安:《臣道总论》,同上六九四卷第390页。)说明只有经过这种现代教育制度的培养和现代考试制度的考选,授任后才不致败事。三是任事后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法森严,稍于义有不合者即行斥革。”同时,这些官员也敢于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意见,“即有时献可替否,间或未协乎时宜而理直气壮,君欲有所不必从,民言有所不足畏。”(同上第391页。)对于一口一个“奴才”,习惯于“天子圣明,臣罪当诛”的清代官员,这些知识当然是闻所未闻的天方夜谭。
在司法方面,他们一方面对中国因西方的治外法权而令主权受损表示同情,另一方面也对中国原有法律的残酷和不合理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他们指出,中国当时的司法制度的弊端,一是使用酷刑拷打,二是株连父兄,拖累宗族,三是执法之官只知迎合上意,交结绅衿,徇私舞弊。“前者泰西刑罚与中国无异,今日行新法之后,酷刑俱已省除,故审事不用严刑拷打,亦无循情。其法,凡审讯之期,刑官之外另有陪审人员,且国家状师、民间绅耆俱在,请录口供,采访证据,公断是非。”(花之安:《国政要论·省刑罚》,《万国公报》六四二卷第372页。)“犯罪者只本人受刑,未尝牵连乎亲属,有司亦不得任意拿人……若夫两造相争,原告被告均可请状师代辩其是非。”“伏望中国人士仿而行之,庶几革故鼎新,一洗从前之陋习。”(花之安:《保护善良》同上六七三卷第200页。)这就在揭露清代司法制度落后性的同时,把代表人类文明新成果的更先进的制度介绍给中国人民。他们认为,中国也应该同日本一样,通过革新司法制度而达到收回主权的目的。
第三,明确现代国家为经济服务的职能。
在华西人一再说明,西方国家不但在国内采取的许多措施是为了便利商贾,而且国外的所作所为也是为商贾服务的:“凡远适异国者,非惟无所禁阻,且简派饮差,设立领事,差遣兵船,凡皆为保护商民起见。”(《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同上三四卷第554页。)他们宣扬这些观点,旨在劝喻清政府打消顾虑,清除发展内外贸易的障碍,也把自己的工作转到保护商贾、促进经济发展的轨道上来,但在客观上也有助于人们认识现代西方国家为资本家霸占世界市场服务的本质。这两方面都是对中国有益的。
第四,培养和提高公民的素质是实行民主的基础。
西方传教士把民主制度的实行与提高公民素质结合起来。他们说:“泰西各国立国学,立义学,国中男女老少皆当入学读书,读史,读律,增长识见以明爱国之心,而知本身非无用之人,并知用本身之权也。况复多立新报馆,辩论国政之是非,品评人员之贤否,凡阅新报者,无不知国政何者为是,何者为非。”(《译民主国与各国章程及公议堂解》,《万国公报》三四卷第554页。)
在公民素质中,他们特别重视两种素质:
一是平等观念。实行民主制度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承认人是生而平等的,用他们的话来说是:“以公器付之公理,名曰民主,明其非一人之私国,乃兆民之公国也。意谓均是人也,资禀虽有智愚贤否之不同,而降衷维皇,履地戴天,初无二致,尔我之别,畛域之分,乡党自我者为之,彼苍之主何尝歧视耶!”(得一庸人:《海外闻见略述》,同上十二卷第16页。)从这点出发,他们猛烈抨击了中国社会各种不平等现象:“今人于娶妻之外,又有纳妾……噫是习俗之溺人者而淫风之流行者广也……上帝创造人类只容一男一女胶膝配合。”(知非子:《儒教辨谬·论纳妾》,同上五一卷第143-144页。)“夫妇实为敌体,岂容苛刻相绳,即妇有非礼之当惩,亦有司之事,非丈夫所能处治……即东主之待工人,只可以言语责罚,不得挥权殴打,盖工人虽微贱,亦在吾胞与之内。”(花之安:《明正道权》,同上六九三卷第382页。)戊戌前后中国近代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中的平等要求实已滥觞于此。
二是自由和权利观念。他们介绍了西方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言论、通信等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不得任意拘捕及不得强逼人自证己罪等权利,特别强调各种权利的核心——人有自主之权。
早在1835年,西方传教士在广州创办的中国第一份中文杂志上写下这么一段“新闻”:“英吉利国之公会,甚推自主之理……倘国要旺相,必有自主之理。不然,民人无力,百工废,而士农商工,未知尽心竭力矣。”(《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华书局1997年北京影印版第186、339-340页。)这里说的“国之公会”是国会的早期译名,而“自主”就是自由的意思。
1838年,该刊又发表《自主之理》一文,假托在英8年的华人的书信,进一步阐明有关的道理:“英民说道:我国基为自主之理。愚问其义。云:自主之理者,按例任意而行也。……自帝君至于庶人,各品必遵国之律例。所设之例,必为益众者,诸凡必定知其益处……上自国主公侯,下而士民凡庶,不论何人,犯之者一齐治罪……倘律例不定人之罪,国主也弗能定案判决矣……欲守自自主这理,大开言路,任言无碍,各语其意,各著期志至于国政之法度,可以议论慷慨。若官员错了,抑官行苛政,酷于猛虎,明然谏责,致申训诫警,如此露皮漏肉,破衣露体,不可逞志妄行焉。且崇上帝,各有各意见。国民若操自主之理,不敢禁神道,而容诸凡各随所见焉。虽攻异端,然不从严究治其徒也。”(《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中华书局1997年北京影印版第186、339-340页。)对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自由与法治、自由与经济发展和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及国之兴旺与否的关系说得清清楚楚。
从我读过的材料看,中国人自己谈自主——自由——是从马建忠于1877年介绍“人人有自主之权”是西方政制的重要基础开始的(马建忠:《上李柏相言出洋工课书》,《适可斋记言记行》),但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相对地说,对此解说较多的还是西方传教士,他们对比中西,指出“美国圆颅方趾之众,莫不有自主之权……华人毫无自主之权,事事皆遵朝廷之命令,官司之法度,其于安分守己讵不谓然,然而动静相交之际,则其所干碍者大矣。”(林乐知:《中美关系续论》,同上六十四卷第13页。)
特别是在甲午战争以后,面对朝野上下急于探求救国道路的新情况,他们更加直言无忌。首先,他们指出,在人没有自主之权的情况下只能培育出独裁者和奴隶这样畸形的两极。在统治者一方,“元后(指君主——引者)以作民父母为己任,遂以父母之慈惠煦民,父母之识见囿民。……则反酿为独握大权,遇事裁制,匪但不知爱护,甚且从而践踏之矣。”而作为被统治者的民众“遂各胆怯如鼠,貌驯如羊,瘫痪之症,由是遂成。”(林乐知:《治安新策中之上》,《中东战纪本末》第八第9-10、11页。)其次,在这样的状况下,人们的创造性和主动性被扼杀,“国遂无振兴之望”,“故中国一切不兴,不必怪也”!(林乐知:《治安新策中之上》,《中东战纪本末》第八第9-10、11页。)再次,他们指出这是西方古代也有过的弊病:“欧西之古教,实与东方相伯仲,大权尽掌于该撒,其民皆拘挛桎梏,绝不敢自出心裁,则第奴仆之属耳。”(同上中之中,卷八第16页。)也就是说,这些都是中世纪的毒瘤,中国如要像西方那样走上富强之路,非坚决割除不可。所以,挽救中国的要途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略释其民,俾各有自主之权而已。”(同上中之上,卷八第12页。)而其第一步是让民间任意创立各种公司和企业,创立新式学堂。
这些观念的传播,不但在甲午战争前是引导时代前进的先进思潮的组成部分,就是在甲午战争后也是维新变法思潮中最有生气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五,根本变革和渐变的统一。
在华西人清醒地看到,中国不图根本性的变革,富强的希望就要落空。他们对洋务派所作所为的臧否就是以此为根本指导思想的。在甲午战争前夕,他们说过一段语重心长的话:“今日各国,无一不如雷之急鼓,风之猛扇,中国必须随之而动,若俟各国之渐肆侵陵,而忿而出于一战,迟矣晚矣!”(林乐知:《中美关系续论》,《万国公报》六十五卷第2页。)不幸而言中的历史纪录表明,他们之中的一些人是与中国的早期民主思想家王韬、郭嵩焘等并列而无愧的。
早在1880年,他们甚至曾明确地肯定革命的合理性:“武王与华盛顿皆是分明叛其君,……若使之不叛其君,乱其世,当时殷之民与弥利坚之民长受暴君酷吏之羁制,永陷水火之艰难……呜呼!圣贤有时有叛乱之精神,叛乱之人未必非圣贤,后之人主,可一鉴焉。”(日本中岛雄:《论圣贤有时有叛乱之精神》,同上六一二卷第101页。)宣扬革命的合理性也是为了督促执政当局实行根本性的变革。
不过,在他们看来,变革的坚决必须与稳妥的步骤结合起来。在70年代,他们说:“行之太骤人将有议其非者,必也从容不迫,思得善法而徐徐更之。既不骇人听闻,复可新人之耳目,斯为善变之法矣。”(林乐知:《中西关系论略》,同上三五七卷第77页。)到了90年代初,他们仍然坚持:“盖天下事操之以急则难,受之以渐则易。”(韦廉臣:《治国要务·富国为致治之本》,同上十三卷第24页。)直至甲午战争以后,他们也不改初衷:“至若变法而不便于民,尤不可操切以图,致酿他故,而反让蹈常习故者流,藉口于决不可变之谬说,遂类于因噎废食也。”(林乐知、蔡尔康;《六裒私议以广公见论》、《中东战纪本末》卷六,第47页。)
从主观上看,他们本来不是革命家,从客观条件看,当时革命的时机也远未成熟,因此,直到19世纪末他们的观点仍是稳妥和有益的。
以上简要的评述表明,西方传教士19世纪在政治思想方面传播的信息也是有助于中国人睁眼看世界和在观念上推陈出新的。
思维方式的变革是在华西人这个时期的热闹话题之一。这个问题的提出是他们目睹清帝国在富强道路上步履维艰的龙钟老态后有感而发的。
一切率由旧章,按祖宗成法办事,这是期望中国富强的中外人士经常遇到的障碍,是当时的官僚、士子从小开始接受的宗圣尊经的思维方式的表现。为了改变这种陈腐的思维方式,一些西方传教士有过许多语重心长的劝说。
一是以时势不同说明古圣先王的局限。早在1875年林乐知便写道:“中国则以率由旧章为不违先王之道,而不知先王之道宜于古未必宜于今,今之时势非先王之时势矣。”(林乐知:《中西关系论略》,《万国公报》三五九卷第105页。)这个道理先秦的商鞅、韩非等人就多次说过,自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创见,可是,由于中国由中世纪的宗法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的艰辛世所罕见,不但晚清的志士们不得不一再宣扬这个浅显的道理,就是到了20世纪(例如新文化运动)思想界的先驱仍不能不为此耗费笔墨!对这些背景有所了解,宣扬这个观点的意义便显而易见了。
到了90年代初,他们的意见说得更为尖锐:“诗书礼乐非不美也,宜于古不宜于今也。”“今欲言富强以争荣辱者,必暂搁诗书礼乐!”(台北鹭江氏:《底事》,《万国公报》五十卷第20页。)这些箴言不失为戊戌启蒙思潮的先声。
二是从认识论的观点揭露宗经的谬误。
古昔圣贤的教导和儒家经典既是士子学习的主要内容,又是判断是非的标准,“群言□乱衷诸圣”,这已经成了人们信守不渝的观念,清代也不例外。这是来自另一文化传统的西人大不以为然的,于是,他们从认识论的角度力辨其谬。
他们一方面强调认识是无穷的:“宇宙之大,事理之繁,非但贤圣不能周知,而并百家诸子亦不能道其万一。”(台北鹭江氏:《天地人说》,同上五十三卷第12页。)“理本无穷,越一时自多一时之蕴奥,增一地自有一地之见闻。”(花之安:《自西徂东·学贵精通》,同上七二三卷第200页。)其不言而喻的结论就是:说古圣先贤能洞悉一切,完全是无稽之谈。
另一方面他们指出任何人的认识都是有限的:“一己之智慧有限”,“矧一己自有一己之见,众人自有众人之知”,因此,“即夫妇之愚亦可与知与能……圣人之知亦有不知不能”,求知之道在于“集古今万国之智慧聚于一身”(同上),不能眼睛只盯着圣贤和诗书。
三是他们直截了当地揭露所谓尧舜和尧舜之道纯属捏造。
尧舜是儒家塑造的理想人格的最高典范,尧舜之道则是郅治之世的经纬,三皇五帝当政的上古时期也被描绘为难以企及的黄金时代。历史上出现过王充等思想家对尧舜和尧舜之道的怀疑,但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这是极为罕见的异端,满清定鼎中原至19世纪中叶更未之见。因此,当19世纪70年代在华西人揭露这段历史的虚假性时,不愧为石破天惊的壮举。请看看他们是怎样说的吧:
“东周以前人君不称帝,《诗》三百首言帝数十处皆指上帝,而帝尧、帝舜、皇帝、黄帝、炎帝等号并不见于《诗》矣。《书》止有尧舜二帝,并无黄帝、炎帝、帝喾等号。孔孟所称亦帝尧、帝舜二者而已。……然则其余三皇五帝何足言哉!何足言哉!”(《尧舜称帝不可信》,同上三八六卷第501页。)
乾嘉学派曾辨明一些素奉为儒家经典的著作是伪书,但那是为了维护儒家经典而辨伪。这些西人却是为了打破儒家思想的桎梏而疑古证伪。虽然这里也夹杂着基督教和儒教斗争的气息,但其主要动机和客观效果都是启发人们以理性态度去看待古人和古代文化遗产,而所用的也是以可靠文献为根据的实证方法。
此外,他们还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揭示了这个作伪过程:
“尧舜之道实不可考也,而孟子每言之如在目前,何也?盖孟子所说如是之尧舜,非实有之人,乃当然之人耳。……凡己所贵为至道,所重为至善,则归之尧舜。……老子之尧舜必无名无为之古人也。孔孟之尧舜必尽孝悌之礼,君臣之义……须知此皆后人作文,非实事也。”(《稽古不得》,同上第502页。)
尊圣宗经,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痼疾,时至19世纪下半叶,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都迫切要求冲破这个思想网罗。而根据现有资料看,适应这个历史进步的需要、首先公开冲击这个过时思维模式的是这些在华西人。在70年代,睿智如王韬等人曾表露过对孔孟之道的否定,但他们没有直截了当地亮出反对尊圣宗经的旗帜。直到90年代,疑古思潮才开始蔓延,而至20世纪20年代由“古史辨”派推至巅峰。康有为说:“孔子最尊禅让,故特托尧舜。”“孔子改制,皆托三代。”“先王皆孔子所托。”(《万木草堂口说》,《康有为全集》(二)第29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不是与这些西人的观点如出一辙吗?但时间却比前者晚20年,且其出发点仍在藉孔子的权威为改革作证,而不是摆脱圣贤的束缚。至于顾颉刚等人煽起疑古狂飚,指出古代三皇五帝的事迹都是后人层累描绘的产物,也与这些在华西人的观点一脉相承,更是半个世纪后的事了。
如同古今中外文化更新期出现的新思潮所常见的那样,19世纪下半叶以降的疑古思潮也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或偏颇。但是,只要回首看看19、20世纪的中国史,偶像崇拜和对过时的信条愚昧的虔诚如何一再令亿万中国人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就会公正、全面地看待摧枯拉朽勇敢冲击传统文化中的糟粕的先驱们的成就与缺失。他们是面对夜空勇敢呼唤光明的勇士,即使是洋人,其功也不可没。
与抨击尊圣宗经的思维方式的同时,在华西人还积极提倡注重实证的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花之安写道:“西国最重者理学,虽各等智慧分散无穷,贵乎能将各等智慧会归于一理,乃不至泛滥无统纪,所谓握乎其原也。”而求理的关键在于“言之有可征信”,“我心有此意而外无可证据者则不可恃以为可信之端……有可证据者则人始可共信。”(花之安:《自西徂东·子学探原》,《万国公报》七二六卷第226-7页。)在近代中国,从实际出发还是死守书本中已经过时的教条一直是思维方法变革的核心,在19世纪这表现为来自西方的理性主义的实证方法与中国传统的尊圣宗经思维模式的对立。魏源、冯桂芬、王韬等先驱在涉猎西方文化之初已经察觉到现代西方文化贯穿着一切诉诸证据的务实精神,而与中国传统的奉古圣先贤为神明和空谈心性的虚妄状况迥异。西方在华人士对变革思维方式的呼吁,与他们的觉醒是互相呼应的。
为了促进中国的思维方式变革,在华西人一再介绍西方近代思维方法变革的历史经验。早在光绪二年(1876)林乐知便指出:“今中国率由旧章,动轻西人……是盖今之中国与二千年前之西国无殊。我西国三百五十年来有识见迈众之大臣出,不敢谓古人尽非,亦不必尽信古人为是,于古人之事业择其是者存之,取其非者改之,反古之道不为□,从今之法不为偏,于是格致之学传之今日而愈讲愈精矣。”(林乐知:《强国利民略论》第三,同上三九三卷第611页。)
林乐知所说的大臣指的是培根,他是鸦片战后50多年间第一个被系统地介绍到中国并受到广泛注意的西方哲学家。继王韬60年代所作介绍后,70年代,慕维廉与沈毓桂合作译述了培根的《格致新法》(即《新工具》),《万国公报》从1878年505至513期连载了他们的译文,这是第一本系列介绍到中国的西方哲学著作,后来又易名为《格致新机》印成单行本发行。至于对培根的片断介绍更屡见不鲜。于是,在西方在华人士的极力推崇下,中国许多有识之士的目光也注视着培根。他们说“今之时势非复先王之时势矣,中华人士何食古不化若斯哉?……尝考《中西关系略论》所载英国相臣贝根知古法之不可复行,易以新法,后世宗之莫能变易,洵为格致中开其先法……论富国之功终无能出其右者。”(盘溪钓史:《论制造可致富强》,《万国公报》六九七卷第416页。)
对富强的追求与学习培根、变革食古不化的思维方法成了互相关联的一物两面。至1889年,培根已为不少士子所知,乃致李鸿章在为上海格致书院春季特课命题中也断言:“西学格致,始于希腊阿卢力士托尔德,至英人贝根出,尽变前说,其学始精。”(《格致课艺汇编》,光绪丁酉上海书局石印。)而数以百计的对西学有初步了解的知识分子也为文洋洋洒洒赞颂培根的历史功绩。1895年以后,达尔文的进化论受到人们的广泛注意,但培根的影响亦未少衰。戊戌变法前梁启超念叨着“泰西之变法至迟也,故自培根至今五百年,而治艺乃成。”(梁启超:《读〈日本书目志〉书后》,《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第53页,中华书局1936。)1902年,他又一再说:“友人侯官严几道常言:‘马丁路得、培根、笛卡儿诸贤,实近世之圣人也……’吾深佩其言……为数百年来学术界开一新国土者,实惟培根与笛卡儿。”(梁启超:《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同上十三,第1页。)严复、梁启超对培根的推崇代表着19、20世纪之交中国文化精英的共识。
这些西人为促进中国人思维方式变革的又一重要行动是介绍西方的近代逻辑。英国传教士艾约瑟于1886年翻译出版了《辨学启蒙》一书。这是英国的逻辑教科书,它简要地介绍了西方近代形式逻辑,强调“即物察理”,通过归纳发现事物的公理,“使万殊归于一本”;也要“凭理度物”,通过演绎去推衍变化。它介绍了三段论式、假设、直言判断、假言判断等推理、判断的形式,阐述了观察、试验在认识过程的作用及对认识的检验等问题,并把认识过程归结为“一预为究察事物;一创成悬拟之说;一凭理推阐诸事;一征验所推诸理”。(艾约瑟译:《辨学启蒙》第十五章。)17世纪二三十年代间,李之藻和西方传教士傅汛济合作翻译了《名理探》一书,第一次介绍了亚里斯多德创建的西方形式逻辑,可是它不但没有介绍培根的归纳逻辑(原书先于培根的《新工具》一年出版),且连对亚里斯多德的逻辑也没有作完整的介绍。《辨学启蒙》补正了这些不足,而比严复对西方逻辑的介绍却早16年。
在鼓吹思维方法变革的时候,在华西人还关注到思想启蒙的其他有关问题。例如,美国传教士狄考文在批评中国教育事业缺失之际,除了提出“一在女子无事于诵读……女子读书亦不可缓”这个重大社会问题外,还指出“二在无启蒙之良书……中国之话不入文,而文不归话,已非学问便利之门”。(狄考文:《振兴学校论》,《万国公报》六五三卷第28页。)时在1881年8月,是近代中国提倡言文统一的先声。
以上情况表明,19世纪下半叶有一批西方在华人士为中西文化交流艰辛地劳动和探索,他们在思想文化领域有过难以磨灭的贡献。
不过,他们的活动一开始便遭到一些人的误解,“甚或谓教士之来华,中怀殊叵测也”(林乐知、蔡尔康:《中日进止互歧论》,《中东战纪本末》卷六第9页),因而不得不一再为自己辩解。更令人为之惋惜的是,100年后的今天,前嫌依然未消,例如,中国大陆研究西方传教士在华活动卓有成就的顾长声教授在其大著中便对他们不乏微词:林乐知“在中国活动达半个世纪之久,主要目标是鼓吹中国应变为外国的殖民地。”(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第26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有的史家更直截了当地断言:在近代中国,“外国教会和传教士以侵略和占领全中国为其根本的目的和任务”,李提摩太则是“为扩张帝国主义在华势力”服务的,传教士就是“侵略者”和“统治者”。(牟安世:《中国人民反对外国教会侵略的斗争和中国近代史的主要线索》,《近代中国教案研究》第4、2页,四川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有的史家如在台湾工作的王树槐先生也认为:“……李提摩太与林乐知辈抱有一种殖民主义的妄想,希望将中国变为美国的保护国。”(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59页,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65年。)
在讨论其他问题之前,必须首先郑重指出,笔者一向认为帝国主义是近代中国民族独立和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正是因为事关重大,所以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慎重地鉴别哪些组织和个人是为帝国主义利益服务的。
能否一概断定近代来华的西方传教士及其所属组织都是“侵略者”和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服务的呢?这里必须确认几个事实:
一是19世纪来自西方的天主教保留中世纪的因素较多,他们在中国“广置田产,收课渔利”,仅在绥远占地就高达500万亩之巨,在江南也有200万亩。在700余宗民教纠纷中,天主教引起的达600余宗。有些传教士还勾结官府,欺压人民,成了“统治者”的组成部分。说这些是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势力之一,是完全有根据的。但另一方面,新教各差会因为经过较彻底的改革,其活动与天主教有很大的差异,而有浓厚的资本主义色彩。(参阅刘世龙:《试析天主教和新教清末在华活动的区别》,《近代中国教案研究》第429-436页。)
二是有的传教士具有间谍身份,或在中外冲突中直接为侵略者服务,说他们是“侵略者”或帝国主义分子也是名符其实的。
除了这两种情况外,我们不能笼统地断定在华西方传教士和其他西人是不是“侵略者”,而必须对个案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
以林乐知、李提摩太等广学会的中坚来说,他们是否应该担当“侵略者”或帝国主义分子的罪名呢?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必须明确定位的标准。在近代中国,国际联系日趋紧密,几乎任何社会集团或政治势力都不能不与外国的机构或个人来往。从林则徐开始,王韬、郭嵩焘、李鸿章、严复、谭嗣同、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历史人物都结交过外国人。这些外国人是中国人民的敌人还是朋友,关键的一点是要考察其言行究竟是有害还是有助于中国的社会进步和国家独立。在这里,是否具有传教士身份无关大局。如傅兰雅是英国传教士,但他却为中西文化交流耗费了毕生精力,把129部科学技术和人文及社会科学书籍译成汉文,且为中国近代教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是否卷入了中国的政治斗争也不是区分敌友的标准。孙中山的外国友人有的不但参与政治策划,且直接驰骋疆场,这些正是他们冀图中国富强的碧血丹心的表露。
那么,根据这样的标准应该怎样评价林乐知、李提摩太等一批西方传教士19世纪下半叶在中国的活动呢?只要回顾一下本文已经评述的他们的主要言行,不难看出这些西方人士曾为中国的富强和进步煞费苦心。至于史家们的指责,在笔者看来不过是一些误解。
最主要的一条误解来自林乐知曾建议中国走印度的道路。1896年10-11月间,林乐知发表了一篇题为《印度隶英十二益说》的文章,历数英国对印度的殖民统治的所谓“益处”——“息纷争”、“禁盗贼”、“正律法”、“拯疾苦”、“筑铁路”、“浚水源”、“兴营缮”、“广文学”、“课吏治”、“论时政”、“增进益”、“通声气”——以后,竟建议中国“先于东南方遴选两省地,租归英治,凡有利弊,听其变置。……本昔之治印者,一一移而治华”(林乐知:《印度隶英十二益说》,《万国公报》九十四卷第12页),几十年后再交回中国。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要把中国变为英国的殖民地吗?
同一年,李提摩太则一再鼓吹中国应聘请西方人士参与中央政府的管理,亟图变法,例如“宜立新政部,以八人总管,半用华官,半用西人”等等。(李提摩太:《新政策》,同上第87卷。)为此,他还曾大肆活动,向总理衙门大臣和其他要员以及张之洞等地方重镇推销他的计划。
于是,他们想把中国变为印度那样的殖民地似乎铁案如山,把他们看作“侵略者”或帝国主义分子也就不足为过了。
可是深入推敲一番,事情却又没有那么简单。鼓吹把中国或中国的一部分变成印度那样的殖民地当然是错误的,但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在于:他们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这个建议的?他们当时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什么?
要回答这些问题,应该尽可能全面地掌握他们的思想脉络。在笔者看来,有几个要点是不能忽视的:
第一,他们一贯向中国推荐的是日本模式而不是印度模式。这些西方人士在华期间正值日本明治维新蓬勃发展,目睹中国洋务运动步履维艰,他们殷切地期望中国也能像日本那样步入全面学习西方、实现国家富强的坦途。
从明治维新起步之日起,他们便注视着日本的变化。1871年间,他们在《教会新报》上发表《拟泰西人上书》,赞扬“大日本颇有欧罗巴之气象,东洋诸国莫能及也……凡此等新政新法,莫非取外国之善,收他邦之长者”。光绪二年,《万国公报》重新发表了这封公开信,并加上作者所写的一段“评语”,在历述日本学习西方后的一派兴旺景象后说:中国“于西国之道理虽未尽信,而耶稣之教堂不禁设立,于西人之技能虽未尽用,而轮船电信及洋枪洋炮等器所在皆有,且使年少书生往学西国……窃幸升平之有日矣,而区区日本何足道哉。”(韦廉臣:《拟泰西人上书》,《万国公报》四二五卷第346页。)这表明,明治维新开始不久他们便鼓励中国也像日本那样认真学习西方,冀能与之并驾齐驱。此后,直至甲午战争前,这个基本态度一直没有改变。他们一方面持续不断地、系统地介绍日本在政治、经济、财政、金融、文化教育和军事等方面全面学习西方的情况,一面鞭策中国以日本为榜样,迎头赶上。
70年代初,当中国朝野对明治维新褒贬不一,连文祥那样号称开明的大员也认为“彼国近年改变旧制,大失人心”(《大学士文祥奏》[同治十三年十月十八日],《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十八,第40页,中华书局)之际,他们便一再旗帜鲜明地推崇其学习西方卓有成效,是东方最为富强的国家,“日本向称侯国,今则改除旧规而宗西法,俨然一大国矣。”(《学西法著有成效》,《万国公报》三六七卷第233页。)
正当中国号称“变法自强”的洋务运动走上片面学西方的歧途之际,他们又一再阐明日本的成功在于抓住根本,全面地学习西方。他们写道:“日本不泥乎古法,变通西法,不特制造枪炮等事而已,即国政文学亦莫不考察也。”(林乐知:《续环游地球略述》,《万国公报》五八五卷第298页。)“前疑日本只效西国制造等法,而今知日本广设书院,激励人材,弃本来之旧法而效西国之新法,从可知日本学有根源。”(探报万国者:《论崇实学而收效》,同上六五卷第442页。)宣扬这些观点显然具有针对中国现实的意味。有时,他们更直截了当地指出日本有那些方面足以为中国所效法,例如林乐知曾经写道:“夫日本之足为中国取法者厥有四端:新法足以致富强,日本尽知之而力行之……此中国宜学者一。日本仿照西例,男女并重……且所读之书亦以新学为重,非若中国之拘守四书五经也……此中国宜学者二。”(林乐知:《书日本新岛自历明证纪略后》,同上八十二卷第15页。)如此等等,处处都流露出他们热望中国富强的苦心。
他们有时也介绍印度,但在数量上不及对日本的评价的二十分之一,而在内容上则主要是介绍他们在铁路建设等方面的进展。
总之,他们期望的是中国像日本那样走向富强,而不是像印度那样沦为殖民地。如果对此仍有疑问的话,不妨再读读他们写的一段话。在论述了日本经过明治维新,一些国家废除了领事裁判权后,作者语重心长地写道:“窃谓今日事事受制于人者,不独日然也。苟能毅然改图,亟焉更始,凡一切整军经武行政理财通商惠工诸不如西国之处舍旧谋新以变通尽利,既富且强,而后执公法以与西人周旋,庶乎大权不致旁落,而西人亦不敢生蔑视之心。不然遇事曲从,过为迁就,以为怀柔,彼将以为尊奉也。此以为优容,彼以为畏葸也。堂堂大国反不得海外诸邦齐驱并驾也,岂不为人所窃笑者哉?”(《政令一新说》,《万国公报》五卷第12页。)这是1889年发出的劝导中国捍卫国家尊严的宣言,它既指出捍卫国家独立的正确道路——像日本那样学习西方实现国家富强,又阐明捍卫国家尊严的态度和方法——以实力为后盾,运用公法,据理力争,不曲从迁就。这些掷地有声的语言能发自“侵略者”或帝国主义分子之口吗?
第二,甲午战争后他们的态度有所变化,但期望中国富强的初衷未变。
甲午战争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清帝国腐朽不堪的状态暴露无遗,西方列强和日本已把抢占势力范围、攫取土地进而瓜分中国摆在自己的日程上。中国知识分子开始觉醒,维新变法的呼声愈来愈急。
在帝国主义和中国人民的矛盾空前尖锐的情况下,这些西方传教士的主张有哪些变化呢?
首先,在十分失望的情况下,他们曾提出部分托管的建议,即上文已经提到的划出两个省交由外国治理50年的主张。这是1896年间提出的,是一个损伤中国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极为错误的主张,但提出这个建议的背景是他们对清政府推进中国的现代化事业的决心和能力已经失去信心。20多年来,他们反复劝说中国变法图强,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只落得国势日衰,一再丧权辱国。甲午战后,中国岌岌可危,而他们看到的竟是“京中之满汉大僚,尚夜睡而闭其目也,华事尚可为乎?”(林乐知、蔡尔康:《李傅相历聘欧美记叙》,《中东战纪本末》三编卷四,第24-25页。)在焦虑激愤中他们提出了部分托管的建议,察其原由,仍与为了帝国主义的利益而蓄意变中国为殖民地者大有差别。史家们都会同意,陈独秀是毕生关注祖国兴亡的爱国者,可是,1914和1919年间他却两次提出请外国人管理中国的错误意见,这也是他陷入近乎绝望的情景下的激愤之言。如果我们能够谅解本国的陈独秀,不斥之为“卖国贼”,似乎也可以体察外国人林乐知的苦心,不必目之为“侵略者”。
另一个变化是一反过去的拘谨,猛烈地抨击了中国的腐败。甲午战争期间,林乐知和他的中国助手蔡尔康日夜操劳,搜集和研究资料,系统地报导了战争的起因、进展、胜败原因和各方评论等等。战后,他们继续以此为契机,总结教训,剖析弊端,提出对策,1896年4月间辑成《中东战纪本末》出版,1897和1900年又出版了续编和三编,全书共计12卷。这部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揭露了大清帝国这个末世专制王朝的腐败状况,从各省不听统一指挥、水师提督不懂海军作战、有的将领贪生怕死,到吃空额、克扣军饷成风、虚报战功、抢掠民间财物、购置军械以次充好甚至弹药与枪膛不合、以煤灰充火药等等,许多闻所未闻的怪事一一公诸报刊,而守旧大臣阻挠采用新法、反对修铁路、坚持用旧式抬枪不用新式枪械、贻误军机等状况也受到鞭笞。中国历史上发生过难以数计的大小战争,但系统、公开地向朝野各界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却从甲午之战始,而这又是与西方在华人士及其所办报刊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些直言不讳的抨击不啻是对腐朽的统治者的公开控诉,直接推动着维新变法思潮的兴起。
再一个变化是更加尖锐和深刻地提出了变法改革的要求,直接卷入了当时新旧势力的斗争。李提摩太在陈述其改革纲领之时沉痛地说:“此事,在中国二十年前早应举办,延至今日,事机已迫,受害已深,果能迅速举行,中国尚有得半之望……当此死生呼吸之际,乃尚有人刻意阻挠,则是误国庸臣,与庸医杀人何异?”(李提摩太:《新政策》,《万国公报》八十七卷第6页。)而谈及具体的改革主张时,则把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和法制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而其核心则是要求冲破宗法专制的束缚,确立“人之自主之权”。
如何救治一个外有强敌、内已腐烂的古老大国,确是一个极大的难题。有些西人观古鉴今,确信不少问题是西方社会在转型期也曾存在的现象,因而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措施也不失为对症之药。一个美国的传教士在回答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关心的贪风遍地、如何自强的疑问时说:“仆观二百年前英国贪夫不少,营私植利,虽极诸中国之残民以逞者,恐亦无以过之。一百余年前,法国亦沿如此……抑知是亦有法……仆得援西国之今已多行,而中国犹未遽行者,以为劝曰:一,使治清而报章宜遍也;二,贤才举而议会宜开也;三,学校兴而读书宜讲也;四,心法治而善教宜护也。”(卫道生:《论中国保民至要之法》,同上九十一卷第3页。)这里除了第四条人们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态度外,前三条确实是从中世纪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中必须采取的措施。
他们强调必须以法治国:“法律为一国之主。……上既不能悖律以行私,下自不敢干律以犯分。”(林乐知、蔡尔康:《治安新策》下之上,《中东战纪本末》卷八第32页。)与此同时,他们把扫除各种宗法专制关系对人们的束缚、实现社会生活的民主化看作是中国由贫弱到富强的关键。为什么君民上下不通的难题一直无法解决?为什么高喊富强多年而终成泡影?他们指出这是由于中国的士农工商皆“降而为乘权藉势者之奴隶”,统治者“以作民父母为己任,遂以父母之慈惠煦民,父母之识见囿民……则反酿而为独握大权遇事裁制,匪但不知爱护,甚且从而践踏之矣。乃民亦以为历代相沿之成法,毫不敢自作聪明,国家亦不知教,遂各胆怯如鼠,貌驯如羊,瘫痪之症,由是遂成!”(林乐知、蔡尔康:《治安新策》中之上,《中东战纪本末》卷八第9-10页。)由于人民不敢伸张自己的权利,各种意见无由上达,上下阻隔自然无法消除。而基于同样原因,人民也无法主动发展经济,无法抵制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压制和侵犯,民贫国弱便成了必然的恶果。于是,他们大声疾呼:美国等经济发展所以能速胜中国,“要其扼要以图之处,不过曰:略释其民,俾各有自主之权而已。”(同上,12页。)“呜呼!名之曰人,固皆有自主之理者也。今削其自主,使不能全乎其为人,直较诸阉割人势而又过之。盖阉人之苦不过体相不具,华人之苦甚至心力不全也。心力不全,断不能成一事、创一物,又何怪衰羸孱弱,日渐不支,至于几同绝望乎?”(林乐知、蔡尔康:《治安新策》中之中,同上第17页。)以此为指导思想,他们猛烈地抨击了中国社会中男女不平等、缺少基本自由等不合理现象,乃至直率地指责儒家意识形态的统治:“朝鲜有人言:不论何国,读宋明腐儒之书,而自称礼义之邦者,即是人间地狱。语虽过激,亦有理也。”(林乐知、蔡缕仙:《中日朝兵祸推本穷原说》,同上卷六第2页。)
显然,他们的陈词标志着对清王朝病原的剖析的深入和对策更为切合实际,而更重要的是在变化中有其不变之处,即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中国富强的初衷未变。林乐知一再说:“惟是中国颁行新政,实为救华之善策。转败为胜,在此一举。”(林乐知:《中东战纪本末三编弁言》。)他们一再呼吁“中国之宜速变,且宜全变”(《中东战纪本末初编跋》,该书续编卷四)是合乎世界历史潮流、切合中国实现富强的需要,且与当时以严复和康梁等人为领袖的维新变法思潮互相呼应并融为一体的。
这个不变还表现在,即使在甲午战争以后,他们仍期望中国走日本而非印度的道路。在发表《印度隶英十二益说》后4个月,林乐知便在另一篇文章公开表示对印度道路的厌弃。他在历数自主之权对士农工商的重要作用后写道:“吾思身毒(即印度——引者),束缚士心;吾念扶桑,恢扬士气。一则禁习外方经典,乃□首而就外藩;一则许传他教规模,乃抗颜而称平等。为法为戒,何去何从,是皆近在同洲,不必远征异域者也。”(林乐知、蔡尔康:《中东战纪本末初续编总跋》,同上书。)其实,林乐知早就对亚洲这几个主要国家的得失有所考虑,在甲午战争爆发之初他便说过:“东方诸国,改化之速莫如日本,改化之迟莫如中国,改化之难则莫如印度。”(林乐知:《辨忠篇》上,《万国公报》七十九卷第15页。)肯定日本而斥责印度的倾向非常明显。同时,即使对于日本他也不是全盘肯定,早在70年代便一再批评日本的虚夸和狭隘的意识形态:“今观日本似乎天地之中只一日本而已,外此尚堪称为国乎?”“其实日本蕞尔之区,人亦不尽有教化者也,而乃夸张若是,骄矜如斯,……且恐关系之事伏于其中而不觉也。”(林乐知:《续环游地球略述》,同上五六七卷第145页。)历史已经证明他不幸而言中,尽管其原因不尽在意识。
全面了解这些情况我们就会理解,林乐知等西人总的指导思想是期望中国以日本为榜样,学习西方,奋发图强,而不是要变中国为西方的殖民地。所以他在甲午战争后才会又一次提醒中国人:“彼欧洲诸国者,平日各谋其利,自顾其私。”(林乐知、蔡尔康:《中东战纪本末初续编总跋》。)
论者也许会说,他们卷入了中国的政治斗争,指手划脚,干涉中国内政,企图控制中国政府,这正是帝国主义分子或侵略者嘴脸。对这个责难,我们也必须实事求是地予以分析。诚然,他们中的有些人,特别是李提摩太,与朝野政界人士有密切联系。李提摩太既曾应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谘询提出一个庞大的维新变法计划,也与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还曾游说张之洞等大臣,推销他的改造中国的计划。林乐知也直言不讳他提出的种种政见亦冀图上达天听,其中不少政论并已送达总理衙门和皇帝。不过,外人参政与“侵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要是说在古代和中世纪,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政府已不时有任用客卿的记录的话,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外国人参与别国政治的现象便屡见不鲜了。法国革命家拉斐德参加了美国独立战争,而被誉为“伟大的公民”的美国思想家潘恩也参加了法国大革命,有谁敢说这是“侵略者”在“干涉内政”吗?在近代中国,一直有不少外国的志士仁人与孙中山同甘苦、共患难,包括策划武装斗争,这与一国政府蓄意干涉别国内政迥然有异,又有谁愿意谴责他们是“侵略者”或帝国主义分子呢?按照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活跃在19世纪中国政坛的外国人一律加上“侵略者”的恶谥。问题在于他们活动的内容是否有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利益,而根据现有资料判断,李提摩太、林乐知等人参与政治活动的中心恰恰在于促进中国的变法维新,他们是当时中国革新势力的朋友而不是中国迈向富强的绊脚石。对这样的人物,即使是外国传教士,也不应轻率地予以谴责。
在李提摩太的维新计划即《新政策》中,包含着聘请外国顾问与中国大臣共同执掌权力的内容,这不是变中国为殖民地的阴谋吗?在近代世界,因本国无适当人材而聘请外国顾问的情况比比皆是。在19世纪末,清帝国要推行现代化计划就不能不借用外国人才,这也是无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在提出这个建议时李提摩太已经作了解释:“惟事势如斯,已成迫不及待,可奈何?无已,则有俄罗斯日本之成法在:借用他国之人,而派本国大臣与之合办。行之十余年,华人一切熟谙,然后自行经理。非惟俄罗斯日本然也,即德法两国初行铁路时亦莫不然。”(李提摩太:《新政策》,《万国公报》八十七卷第5页。)几年后林乐知也重申了这个意思:“日本当明治维新之会,知其人之未足有为也,广延西国之达官,与闻东邦之大政,今之隆轨,此其权舆。”(林乐知、蔡尔康:《匡华新策》,同上一二四卷第4页。)显然,聘外国顾问与殖民地化并无必然的关联,如推行的计划足以导致本国富强,倒不失为摆脱殖民化命运的一条途径。而审视一下他们提出的《新政策》的内容与维新派的要求却是一致的。至于西人权力的大小、任用期限等等则是可以商议的相对说来较次要的问题。
还要看到,聘请外国人才协助治国是当时不少对清政府大员颟顸愚昧有所了解的有识之士的共识。例如,郑观应先于李提摩太已提出:“犹恐不识洋务,骤然大举,为人所愚,宜聘请各国才德兼优、历练已深、素有声望之老臣宿将来华,令为各部及水陆军大臣佐理,庶可藉收速效。”(郑观应:《盛世危言·国债》,《郑观应集》上册,第584-585页。)
以上情况表明,无论是甲午战争以前还是战后,这些西方人士确曾为中国的富强费心尽力而无意陷害中国。有些论著曾摘引他们参与制定的某些宗教文件中的“中华归主”或“占领”中国等字样以证明其侵略野心,那同样是一种误解,因为这是一种传教语言,是宗教的而不是军事和政治的归属和占领。宗教有时虽和政治纠缠不清,但它归根到底是一个精神世界的问题,其消长的决定因素并不是军事和政治权力,国家独立与否也与哪一种宗教盛衰无关。
也许有人会说,按照你的观点,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不是被一笔勾销了吗?
对于这样的责难应该说些什么呢?
首先,对“文化侵略”这个概念必须予以严格界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导致世界各国先后纳入世界市场中去以后,各国间的文化学术交流愈来愈趋紧密而成为不可抗拒的趋势。这既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又进一步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文化交流与文化侵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外国或外国人摧毁或掠夺别国的文化遗产,以及培养只爱外国不爱甚至背弃祖国的思想为目标的文化活动才是文化侵略。
其次,要了解19世纪和20世纪列强与中国关系中的同与异。从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上半叶,两者的基本关系是前者侵略和奴役后者,这是最重要的共同点,但同中有异。以19世纪中国对列强侵略和冲击的回应说来至少有三个不容忽视的特点:一是从统治层到下层民众,有颇多的人(当然不是全部)把反抗外来侵略与抗拒外来先进文化混同。他们虽然爱国的调门很高,却往往是最大的误国者。直到20世纪初订立了丧权辱国的《辛丑和约》以后,统治者的这部分人才对侵略者唯命是从,结成某种形式的反动同盟。二是对世界现状有较多了解的朝野人士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学习西方的先进文化、全面地改革社会制度,才是救治中国臻于富强的唯一道路。为了致力于改革,他们通常都主张力争与列强和平相处,不轻易激化矛盾。因此,他们往往忠而获咎,累遭诟骂,但历史已经证明他们是体现了历史前进方向的真正的爱国者。三是由于中西文化有明显的时代差距,而由于长期的闭塞状态,中国人对西方近代文化了解甚少,且懂得外国语文的人也极为罕见,因此,在西方传教士中就出现了为介绍西方文化耗尽毕生精力且成果累累的人物。他们通常与洋务派、维新派有较密切和友好的关系。总的看来,他们在文化领域的努力是有利于中国的进步和发展的。
如果以上所说大致不差的话,我们就应该毫不含糊地说:19世纪外国侵略者对中国的文化侵略(如火烧圆明园等对文化珍宝的摧残和掠夺、奴化思想的宣传等等)是应该坚决谴责的——仅是因为这是许多论著已经阐明的东西,本文不再赘言。可是,不能轻率地把所有的传教士都视为“侵略者”,像林乐知、李提摩太、傅兰雅等一批人在洋务运动期间就曾是西学东渐的重要中介人,对推动中国学习西方的先进文化起过重要作用。同一切历史人物一样,他们也有种种可非议之处,他们寄希望于清廷的逐步改革而不愿看到革命,因而曾几次贬斥孙文,对非洲和印度人也不乏贬词,在传播科学和民主知识的同时也不厌其烦地宣讲神学……这无非证明了一个简单的常识:古往今来,没有通体发亮的完人。
笔者唠叨这么一大堆,归结起来无非是一句话:不要把19世纪中国人民的朋友误认为狼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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