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戒
一戒:凡病家大小贫富人等,请观者便可往之,勿得迟延厌弃,欲往机时不往,不为平易。药金毋论轻重有无,当尽量一例施与,自然阴骘日增,无伤方寸。
二戒:凡视妇人及孀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旁,然后入房诊视,倘旁无伴,不可自看。假有不便之患,更宜真诚窥睹,虽对内人不可谈,此因闺阃故也。
三戒:不得出脱病家珠珀珍贵等送家合药,以虚存假换,如果该用,令彼自制入之。倘服不效,自无疑谤,亦不得称赞彼家物色之好,凡此等非君子也。
四戒:凡救世者,不可行乐登山,携酒游玩,又不可非时离去家中。凡有抱病至者,必当亲视用意发药,又要依经写出药帖,必不可杜撰药方,受人驳问。
五戒:凡娼妓及私伙家请看,亦当正已视如良家子女,不可他意见戏,以取不正,视毕便回。贫窘者药金可璧,看回只可与药,不可再去,以希邪淫之报。
十 要
一要: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或内或外,勤读先古明医确论之书,须旦夕手不释卷,一一参明融化机变,印之在心,慧之于目,凡临证时自无差谬矣。
二要:选买药品,必遵雷公炮炙,药有依方修合者,又有因病随时加减者,汤散宜近备,丸丹须预制,常药愈久愈灵,线药越陈越异,药不吝珍,终久必济。
三要:凡乡井同道之士,不可生轻侮傲慢之心,切要谦和谨慎,年尊者恭敬之,有学者帅事之,骄傲者逊让之,不及者荐拔之,如此自无谤怨,信和为贵也。
四要:治家与治病同,人之不惜元气,斫丧太过,百病生焉,轻则支离身体,重则丧命。治家若固根本而奢华,费用太过,轻则无积,重则贫窘。
五要:人之受命于天,不可负天之命。凡欲进取,当知彼心顺否,体认天道顺逆,凡顺取,人缘相庆,逆取,子孙不吉。为人何不轻利远害,以防还报之业也?
六要:里中亲友人情,除婚丧疾病庆贺外,其余家务,至于馈送往来之礼,不可求奇好胜。凡飧只可一鱼一菜,一则省费,二则惜禄,谓广求不如俭用。
七要:贫穷之家及游食僧道衙门差役人等,凡来看病,不可要他药钱,只当奉药。再遇贫难者,当量力微赠,方为仁术。不然有药而无伙食者,命亦难保也。
八要:凡有所蓄,随其大小,便当置买产业以为根本,不可收买玩器及不紧物件,浪费钱财。又不可做银会酒会,有妨生意,必当一例禁之,自绝谤怨。
九要:凡室中所用各样物具,俱要精备齐整,不得临时缺少。又古今前贤书籍,及近时明公新刊医理词说,必寻参看以资学问,此诚为医家之本务也。
十要:凡奉官衙所请,必要速去,无得怠缓,要诚意恭敬,告明病源,开具方药。病愈之后,不得图求扁礼,亦不得言说民情,至生罪戾。闲不近公,自当守法。